公海接駁、漲潮搶灘運毒上岸 漁港平台挖「隧道」
志诚168号渔船捞起运毒集团丢包在海面上装有K他命先驱原料的56桶机油桶,藏放船舱内开到新北市金山区磺港渔港闯关被查获。记者游明煌/翻摄
毒品走私是万国公罪,各国都是采重刑化立法政策,因此毒贩在海上运输毒品时,无不绞尽脑汁要让毒品安全「登陆」,只要一个环节疏漏,不仅货品会被抄走,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过往曾有毒贩为规避查缉,利用人烟稀少的小渔港运毒,为确保安全起见,毒贩还在渔港平台外挖出一条「隧道」,确保毒品安全从船上下车。
缉毒人员指出,海上运毒手法通常有两种,最常见的就是「船对船接驳转运」运毒,一般毒枭从国外购毒后,毒品会先上外国船,等船开到公海,再由我国的船接驳,这就是所谓的A船换B船。
不过,负责接驳的渔船贸然夹带毒品进港有风险,我国渔船接驳巨量毒品后,在靠近港口时,就会有小船或竹筏前往卸载转运,因为小船可以「抢滩」,可以让毒品「安全上陆」,所以毒贩通常都选择有沙滩的岸边走私,抢滩成功后,路上等候的车辆立即将毒品载走。
实务上,「抢滩」还要计算涨潮时间,因为退潮的时候会有潮间带,这时小船若贸然想抢上岸,一来会有一百至二百公尺距离的风险,加上毒品都是绑在船底拖行,没有涨潮的推力帮助,很容易「搁浅」出包,所以通常老练的毒枭都会选在涨潮时全力「抢滩登陆」。
另一种手法就是挖隧道,有些毒枭会想大量运输毒品,会选择直接用B船运毒,为确保毒品安全上岸,毒枭会事先在渔港平台缆绳下方,先凿出一条约数十公尺的地道,情节就像电影「刺激一九九五」,挖出一条「输送带」,但船只侧边也必须挖上小洞,等靠近平台时以洞对洞方式运送毒品,确保万无一失,但这种手法风险较高,现今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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