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油污外流污染观音溪 桃园市环保局限期改善

桃园市观音区观音溪出现油污污染,环保局获报派员前往稽查,发现1家纤维工厂为油污源头,最高可裁罚新台币300万元,并限期26日前改善完成。(图/ 中央社)

桃园市政府环保局今天表示,昨天中午获报,观音区观音溪出现油污污染,经稽查员循水路溯源,发现1家纤维工厂为油污源头,最高可裁罚新台币300万元,并限期26日前改善完成。

环保局表示,稽查员赶赴现场稽查,从白沙岬灯塔旁拱桥循水路往上游涵洞追查,再循水路至上游查到一涵洞有油污残留,于涵洞上游处开盖查视,发现水沟内有油污流动及明显油耗异味,溯源道路测沟及上游沿线稽查,发现观音区中兴路某纤维观音厂为油污源头。

环保局表示,厂方因进行机台拆除作业,不慎将自来水管挖破,导致自来水将厂内机台机油带出流至厂内雨水沟,从厂内雨水沟流至厂外道路侧沟,稽查人员检测发现场残留废水酸碱值与观音溪的油污废水相同。

环保局说,除现场要求业者在厂内雨水沟及厂外沟渠铺设吸油棉,并在观音溪约700公尺污染范围、及出海口设置拦油索避免污染扩散,所幸污染未波及海岸线。但业者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最高可裁罚新台币300万元,并限期于26日前改善完成。

环保局呼吁,一旦发现有污染情形,可立即拨打环保局公害报案专线0800-066666、03-3354943专线,加速查缉时效。业者若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应进行通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查获未经处理排放油污造成环境污染,将依法严惩。(编辑:方沛清)11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