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设施养护不等于土地管理 新北市府:中央责任勿甩锅地方
图中绿框为水源段1347地号、红框为廖家停车场,红框和绿框重叠处则为1347地号范围,段1347地号部分土地,依照105年10月航照图显示,停车场出入口约65.88平方公尺之1347地号部分土地,在当年仍属于交通部公路局权管所属土地就已经存在当邻近建物出入使用。而新北市政府直至111年才接受公路局委托代管该笔土地。图/新北市政府提供
针对汐止廖家停车场土地的问题,新北市政府工务局长祝惠美表示,无法接受民代诬蔑「包庇」的指控;同时,放假消息,混淆视听,并将中央责任甩锅卸责给地方的行径同样是令人无法茍同的。
祝惠美表示,台北县政府升格为直辖市后成立养工处,考量辖区范围内有省道和市区道路,民众无法分辨管理单位,而勇于任事向交通部公路局协调新北市境内道路养护由市府管养,公路局才会在民国103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将8条行经市区的省道道路设施养护权由本府负责,相关土地管理仍由公路局负责。
有关被该停车场当做出入口的汐止水源段1347地号部分土地,依照航测图显示,在廖家停车场出现前就已存在供邻近建物出入,当时土地权管机关仍属于交通部公路局。另廖家汐止区水源段1272地号土地「茄苳路停车场」土地管理机关自始均为交通部公路局,从未移拨给本府,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混淆视听借机甩锅,意图卸责。
工务局进一步说明,养工处基于附近里民有机车停车位的需求,在民国111年接受代管水源段1347号土地,在土地南侧空地兴建机车停车场免费提供民众使用,而兴建停车场的北侧土地,根据航测图显示在105年已开辟完成,当时土地权管单位为仍属交通部公路局。
工务局表示,汐止区水源段1347地号土地横跨新台五路(台5线)两侧,北侧部分土地现况为铁皮建筑与私人停车场之出入通路。该笔土地原为交通部公路局所有,在里长及里民要求下,市府于110年为利用南侧土地开辟机车停车场免费供市民使用,特与公路局商议将1347地号土地分割拨用但遭拒绝。为增进公共利益、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市府才勉为其难同意并在111年2月完成代管程序。
工务局再次强调,市府接管市区段省道,仅针对已开辟之道路范围做养护,未开辟之道路用地仍由公路局管理维护。工务局长祝惠美重申,市府自始自终绝未包庇任何人,不容有心人士随意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