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上班追剧呛同事 3次劣绩惩处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一名男办事员遭同事匿名检举「每天上班追剧看片」,爽领月薪7万元,消防局得知后给予3次劣绩处分。(读者提供/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市府消防局一名男办事员遭同事匿名检举「每天上班追剧看片、爽领月薪7万元」,消防局得知后给予惩处。未料,该男竟怒呛同事「相堵ㄟ丢」、「最好不要让我查到是谁检举」。消防局接获爆料已惩处该男,对内也要求加强管理、落实勤务。
该男原是高雄县警察局员警,县市合并后转任消防局办事员迄今,在第三大队负责承办义消及定期训练业务,排定训练梯次及体技能常训,目前月薪7万元。
同事爆料,该男上班几乎盯着电脑萤幕、猛看宫廷剧、美食、社会档案类节目,同事不满他摸鱼,偷偷拍照录影搜证后,向媒体踢爆。
消防局8月17日获知事件后随即主动约谈他,该男承认,确实于公务时间从事非公务行为,但强调都是在完成公务后,才上网看看节目、了解当天发生的新闻。消防局除严正劝诫他应约束自身行为,也给予3次劣绩处分。
不过,该男遭长官调查后,返回办公室随即怒呛同事「同事是这样做的吗?没相挺还相害,大家相堵ㄟ丢!」「被我查到一定要给他好看!」消防局得知该男怒呛同事后再次约谈他,他承认遭训斥后一时气愤,才说出不好听的气话,事后亦向大队干部表示系自身情绪控管失当,会深刻检讨。
消防局第三大队大队长黄枫森表示,若再发现队员有上班追剧看片的事,会加重行政惩处,不排除调整职务。
消防局也重申,已要求各级干部应加强内部管理,要求同仁上班勤务应落实,不可使用电脑从事非公务之事务,维护办公纪律,勿因个人言行失检,而影响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