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契約人員、非營利幼兒園 比照軍公教加薪4%
公幼契约进用人员和非营利幼儿园的教保人员,与军公教同步调薪4%,教育部估约1.2万人受惠。 联合报系资料照
配合军公教调薪,公立幼儿园契约进用人员与非营利幼儿园的教保人员,也同步调薪4%,教育部估约1.2万人受惠。
契约进用人员是指为与幼儿园签订不定期契约的人员,教育部认为契约进用人员同属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为避免扩大薪资落差,因此比照军公教人员的调薪。相关法令于民国112年12月27日发布,113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透过修改「公立幼儿园契约进用人员之进用考核及待遇办法」,调整项目包括本俸(年功俸)、专业加给(教师为学术研究加给)及主管职务加给,适用对象包括约聘雇人员及技工、工友。
另外,教育部修改「非营利幼儿园实施办法」,考量非营利幼儿园也属于公共化幼儿园的一环,比照军公教人员调薪,可提升教职员工待遇并鼓勵非营利法人兴办幼儿园。
教育部表示,公立幼儿园依劳基法聘用人员(不含公幼教师)共计6439人、非营利幼儿园(含部会职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计6219人,总计受惠人数1万2658人。
根据薪资支给基准表,以专科毕业的教保员第1级为例,调薪前薪资为新台币3万6525元,调薪后为3万7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