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台版柬埔寨」杜承哲收贿 前宁夏派出所长第5度延押2月

司法院

前北市警大同分局宁夏派出所所长叶育忻,被控与「台版柬埔寨」主嫌杜承哲勾结,泄漏诈欺案件侦办进度给杜,收取200万现金、宾士车以及虚拟币109万余元贿款,叶自去年5月遭羁押至今,士林地院日前开庭,叶的律师称,就连桥头地院法官都可以交保,希望给予叶交保机会,合议庭裁定叶自5月30日起第5次延押2个月。

士院因叶第4次延押期限将届满,5月22日开延押庭,叶称他在羁押期间,已深刻反省自身过错,并坦承犯罪事实,避免法官在诉讼上的负担,希望不要继续羁押。

叶的律师则称,叶本身也是执法人员,深知法官工作压力,为免造成法官负担,都已清楚交代犯罪过程,而且,全案已辩论终结,没有串证的可能,以及叶的财力也不足以逃亡,未来要面对很长的刑期,叶早有心理准备。

律师更称,叶被羁押1年多,为体恤法院工作压力,没有寻求救济管道,他多次要求叶配合法院审理,像是昭然法官坠楼,身为辩护人也感到于心不忍,请法官考量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诈团律师业已交保在外,希望考量叶的涉案情节,给予交保机会。

合议庭认为,叶对于案情供述反复,犯罪嫌疑仍属重大,加上其涉犯最轻本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之重罪,并可加重其刑至2分之1,可预期如判决有罪确定则应执行刑期甚长,依据趋吉避凶基本人性,仍有相当理由足认被告为规避重刑而逃亡之可能性甚高,仍有羁押原因。

纵使本案已辩论终结且宣判在即,因检察官及被告于判决后均可上诉,若仅命被告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确保后续审判、执行程序之顺利进行,被告羁押必要性仍然存在,自5月30日起延长羁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