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子埧產業園區過環評 放流水重金屬應符灌溉水質

环境部16日审查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环评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环境部今天审查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环评案,开发单位承诺园区废污水全回收,若不得已排出,放流水中重金属浓度应符合灌溉水质基准值。环委最后建议此案补充修正后通过。

环境部召开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查「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

开发单位云林县政府表示,此计划区位于古坑乡台糖公司沟子埧农场崁顶耕区,约71.32公顷,现况属非都市土地特定专家区及一般农业区为主。预估此案可创造3000个直接就业机会,提供合法建厂用地,提有土地经济价值。

云林县政府指出,园区预计将引进食品及饲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其中以食品及饲品制造业预估占地24.6公顷最广。

云林县古坑乡长林慧如在会中表示,这个园区从开始推动到现在,民众都很期待开发;古坑乡是多果之乡,农产品需要加工,业者要设厂却没有地可以开发。

农业部农田水利署表示,若园区仍有放流水排出,为共同确保国人农产品食用安全,仍应符合灌溉水质基准值。

云林县表示,园区已规划设置中水回收系统提供产专区及公共浇灌使用,全数回收并优先于园区内使用,不直接排放于地面水体。

环评委员要求,开发单位承诺园区废污水全回收,若不得已仍有排放需求,应叙明排放的条件及时机,且放流水中重金属浓度,应符合灌溉水质基准值及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另外,原本开发单位估算景观绿化每年可吸存约238公吨碳,环委认为此数字过高,可能有漂绿嫌疑,要求开发单位删除,另寻温室气体抵换来源,开发单位承诺办理。经会议审议,建议此案补充修正后通过。

此案2020年于环境部(前身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审查,由于涉及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最初认定不应开发;后续经济部于去年中废止「云林县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开发单位去年底再次送案进环评,今天通过环评大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