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放流水符合灌溉水標準 溝子埧產業園區通過環評

环境部今天于第22次环评大会审查「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案,在开发单位云林县政府承诺园区废水全数回收,以及放流水须符合灌溉水标准下,本案通过环评。记者李柏澔/摄影

环境部今天于第22次环评大会审查「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案,在开发单位云林县政府承诺园区废水全数回收,以及放流水须符合灌溉水标准下,本案通过环评。

「云林古坑沟子埧产业园区」开发计划开发单位为云林县政府,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经济部,规画于云林县古坑乡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沟子埧农场崁顶耕区设置产业园区,面积约71.32公顷,目标引进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等产业,借此解决农业供需失调、发展创新产业新模式,预计提供在地民众3000个就业机会,并带动地方繁荣。

本案8月15日通过环评初审,当时环委要求排除引进会产生有害事业废弃物的产业,并加强废弃物及废水处理等,今天送至环评大会审查。

开发单位表示,针对初审时的各项承诺,用水回收率部分,机械设备制造业的用水回收率要求要达到70%;农业部农水署云林管理处表示,为确保排放水不会造成食安问题,要求园区放流水必须确保符合灌溉水质的基准质。

环评委员也再次强调,本案园区废污水应采全回收利用,如须排放时,其放流水中重金属浓度应符合灌溉水质基准值,并叙明需排放的条件及时机。

云林县古坑乡长林慧如今天也来亲自坐镇,她说,古坑是多果之乡,很多农产品都需要加工,希望该园区能成为农产品加工的后盾,期望本案顺利通过并加速开发,这也是许多乡民的期待。

本案在开发单位承诺放流水标准符合放流及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以及回收水优先供园区内使用下,本案通过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