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假车牌拒拦检 警开3枪酿1死被诉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张姓员警去年3月执勤时,朝悬挂假车牌拒检的宾士车连开3枪,造成后座男子身亡,新北地检署昨依过失致死罪起诉。(蔡雯如摄)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张姓员警去年3月间执勤时,发现悬挂假车牌的宾士车,上前盘查时,该车却加速逃逸,直至困在车阵无法动弹,宾士车未冲撞行人或车辆,但张员见状仍朝小客车后方连开3枪,造成后座的钟姓男子头部中弹,送医不治,新北地检署认为张员开枪不符比例原则,昨日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起诉书指出,林男车上当时载着蓝姓女友、洪姓男子和钟姓男子,钟男头部盲创性枪伤、颅枕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害,送医不治。

检方认为林男虽不服拦检盘查、驾车逃逸,但没有对巡逻警员或路人冲撞或攻击,张员也没有受到任何立即危害,张员如果要执行逮捕,应该以不致危及人命的方式达成,但却贸然朝后挡风玻璃击发3枪,不慎造成钟男死亡,有违比例原则,显有过失,因此依法起诉。

警政署表示,本案已责请新北市警察局给予同仁相关法律协助,及因公涉讼的经费辅助,经费不足部分可向警政署申请补助,会积极关怀、协助同仁,提供心理咨商辅导,全力作为同仁后盾。

警政署指出,去年10月完成《警械使用条械条例》的修法,更明确地定义警械使用时机,警政署亦针对修正后的第4条「迳行射击」的四款时机与情境,参照学者著作及法院、地检署的相关侦审文书,撰拟迳行射击书面资料及拟定情境模拟,供员警教育训练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