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5亿高中生死后1天还戴护颈? 律师再揭手臂针孔这疑点
赖母委托律师许哲维向检方递状、声请再议,他说,他指家属无法接脖子勒痕是护颈造成,且在不起诉书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后一天,不解为何死后一天还戴护颈。(冯惠宜摄)
台中5亿高中生离奇坠楼案,检方对其夏姓配偶「杀人罪」不起诉,赖母委托律师许哲维向检方递状、声请再议。(冯惠宜摄)
台中5亿高中生离奇坠楼案上月21日宣告侦结,检方对其夏姓配偶「杀人罪」不起诉,赖母日前收到处分书,对于不起诉的部分无法接受,其委托律师许哲维连续两日向检方递状、声请再议,他指家属无法接受脖子勒痕是护颈造成,且在不起诉书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后一天,不解为何死后一天还戴护颈。
台中五亿高中生坠楼案受到全国关注,台中地检署经过100多项侦查作为在上月21日侦结,并以7大人证、5大物证、6大关键说词等,搭配现场监视器与法医解剖报告,认定赖姓高中生为高处坠落身亡,且夏男在赖生坠楼前无明显接触、强迫迹象,认定杀人罪部分查无积极证据,不起诉处分。
赖母也委托律师许哲维今再向检方递状、声请再议,许哲维指出书状内容分别针对:1.死因的动机、2.针对赖小弟身上的疑点、3.现场鉴识认为还有疑点的部分等三大部分认为还有疑点需厘清的地方。
其中对死因的动机,不起诉处分书中写赖小弟自十楼坠落,没有认定是轻生、他杀或者是意外,没有交待到,若认定是轻生有没有动机?现场是否留有留书信?若他杀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是恐吓还是强盗胁迫的方式让他不得不逃出十楼再跳下去,以上都是假设,他强调在地检署做出不起诉的同时,应做相关厘清才下处分。
针对第2点,他强调,很感谢检察官很努力的约谈了当天急救的6位医护人员,但仍无法明白为何在同一个急救时间点打的针孔,左手完全没有皮下组织出血,但右手的针孔却有皮下组织出血,仔细看过不起诉书记载的六名医护证词,并没有一位医师或护理师明确证称说,这个针孔是他打的,或他记得是打在这个位置,绝大部分是说,有打但详细的位置不清楚或忘了,针对这点希望续行侦察。
另,针对脖子的勒痕,是有非常明显出血的情况,检方认定是护颈造成的,但家属很难接受,他也拿出检方的简报,赖小弟5月4日死亡,护颈的照片却是5月5日上午10点10分,不知是示意图还是他一路戴护颈到隔天吗?
第三针对现场鉴识的部分,二楼大楼门框并没有去做血迹或擦撞的生物迹证采证,从不起诉书中看到检方是以目测鉴定方式,因为从十楼就能看到二楼门框,应该就是那里,但事情人命关天,是否能针对二楼突起门框做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