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渡鹹粥店老闆娘命案 法院判凶嫌賠逾2735萬元

周姓男子因追求已婚的关渡咸粥店潘姓老板娘遭拒,涉嫌持枪杀害潘女,刑事部分一审判刑20年,家属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士院日前判决周男应赔偿家属共计新台币2735万余元。

全案起于,周姓男子于民国112年3月间追求潘女遭拒绝,又于同年5月间在咸粥店内消费时,不满潘女将他加点的菜先给了后面点餐的客人,心生怨恨。

112年6月10日,周男带枪前往咸粥店,近距离持枪射击潘女左胸口,行凶后逃逸;潘女送医后伤重不治。警方循线逮捕周男。

刑事部分,一审士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等判处周男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潘女父母、丈夫及未成年子女另对周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周男求偿丧葬费及扶养费等项目。

一审士林地院指出,周男于审理时允诺潘女家属所求偿的金额,因此判决周男应赔偿家属共计2735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