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堂咸粥商标大跌没人买 老板偷偷移转法院判败诉

「阿堂咸粥」老板张春堂用20万代价将商标连同店内生财器具转让给儿子,法官判张春堂父子败诉,撤销商标权移转行为。(程炳璋摄)

台南知名小吃「阿堂咸粥」老板张春堂,20多年前替儿子作保积欠银行百万元不还,债权人3度拿「阿堂咸粥」商标声请强制执行,从165万元降到65万都流标。去年债权人再次声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张春堂已用20万代价将商标连同生财器具转让给儿子,遂提出「撤销商标权移转行为」之诉,法官判张春堂父子败诉,撤销商标权移转行为。

债权人均和资产管理公司主张,1996年张春堂替儿子担保向银行借款221万元,却未按期缴款,积欠本金110万多元及利息、违约金;2005年银行将该债权转让,最后由均和资产于2012年6月取得债权。

均和资产3次对「阿堂咸粥」商标权强制执行公开拍卖,但从165万下杀到65万都流标。去年10月第4次声请强制执行时,却收到法院通知,指该商标权已移转给张的另名儿子张闵诏,认为张春堂损害其权益,就提起请求撤销商标权移转行为之诉。

张春堂挨告后主张,2000年他以其名字「阿堂」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商标,「阿堂」是以他本人名字命名,有其身分专属性,一般人取得该商标也难以发挥商业利益,价值有限,他以20万作价让与儿子应属相当,并未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不过,台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张春堂除该商标权,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在2019年11月间将商标权转让给儿子,自然损害原告的债权,判决张春堂父子败诉,应涂销该商标权移转登记,回归张春堂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