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田工业区 将设休闲运动公园
官田工业区于民国64年由经济部工业局编定开发,民国66年6月开发完成,于划定时为回馈地方,规划有4.6顷「公园兼儿童游乐场用地」,该用地属国有地(管理者为经济部),因地势低洼且无排水设施,每逢雨季即造成淹水。该用地于93年由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补助本市官田区公所设置「空气品质净化区」,于96年10月18日完成总验收,并于96年10月19日交由经济部工业局官田工业区服务中心接续维养作业。
经济部工业局南区工业区管理处执行长郭阿梅表示,官田工业区拥有170几间厂商、900亿年产值、9,000多名员工,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地方关心,更与市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今日会勘区域原本为工业用地,变更为公园用地后,却限于环保署的法令及农委会的认养计划,迟迟无法整顿规划,如今法令限期已至,将可依99年修正后的产业创新条例将公共设施用地登记予地方主管机关进行维护管理。她并允诺明(104)年编列相关预算,在第一季于该区建置简易设施,落实回馈地方之工作。
市府经济发展局长方进呈指出,官田工业区民国64年由经济部工业局编定开发,其中区内规划有4.6公顷的公园用地,唯10年前该区为环保署核定之「空气品质净化区」,需符合「不得废除或移作其他用途」之规定,因此无法再增设、建构相关设施提供予在地居民休憩使用,如今10年期限于今(103)年底即将到期,期盼在地方及多位市议员关切下,能与主管机关经济部工业局拟定相关办法,将此块荒废的公园用地再度活化,亦造福紧邻工业区的50公顷住宅区,回馈1千多户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