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署宣布 11月起越南等区快递货物不得并袋

关务署(图/吴静君摄)

关务署今日宣布,为阻绝非洲猪瘟于境外,自今年11月1日起,自越南等疫区进口之空运快递货物,除文件类外,均不得并袋托运。

为防止快递业者或进口人利用空运快递并袋通关简易措施,夹藏猪肉产品进口,自本年11月1日起,空运进口快递货物其起运地或产地为:越南(VN)、柬埔寨(KH)、寮国(LA)、缅甸(MM)、菲律宾(PH)、东帝汶(TL)、印尼(ID)、印度(IN)、马来西亚(MY)、不丹(BT),除报单类别X1进口快递文件外,不得以数提单分号货物并成一袋托运进口,以利X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