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場蓋村中 雲林元長瓦磘村民怒陳情

云林县元长乡瓦磘反光电自救会昨到县议会陈情,要求光电业者撤出村庄。记者陈雅玲/摄影

能源业者在云林县元长乡瓦磘村购买近千坪建地,将设太阳能光电场,距离民宅不到2公尺且坐落村庄中间,居民忧生活品质受影响坚决反对,近200人昨到县议会递交陈情书,人在县议会接受总质询的县长张丽善接下并说,台电跟能源业者细部计划的契约还没签订,日前已发文给台电,希望将陈抗心声纳入考量。

陈姓光电业者回应,该处土地是他购入的,合法申请兴建光电场,县府要求高度至少要3公尺以上、排水要做好,不要影响附近民宅,都会配合。

瓦磘反光电自救会到县议会,要求光电业者撤出村庄,包括元长乡长李明明、县议员陈俊龙、蔡明水、林文彬、陈乙辰等人到场声援。

自救会长陈安邦说,带着800份村民连署书来表达心声,试问县长如果家门口有人种电,能够接受吗?种电种在村庄中间太不合理;李明明表示,地面型光电走出门口就看到了,民众怎么可能不惊恐,希望县府能协助撤案;陈俊龙说,村庄建地种电可能影响地价,并对光电场可能带来的光害、高温仍有疑虑,人口长久流失,严重可能会「灭村」。

张丽善说,出家门就看到光电场心里就会不安、健康怎么会好,能理解村民心声,她跟议会会站在居民立场,能源政策的问题需要中央跟地方协力一起解套,一定会以民众最大权益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