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云林绿能厂商400万!还发动村民陈情抗议 前麦寮乡长遭起诉

▲前麦寮乡长蔡长昆与前台西乡长丈夫丁男发动村民抗争,借此向绿能业者勒索财物。(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刘人豪/云林报导

云林县平均日照达3.51小时,且每单位太阳能板日均发电度数逾3.66度,换算每年发电度数高达1300度,吸引绿能业者进驻设立发电场。前麦寮乡长蔡长昆与前台西乡长丈夫丁文彬却发动村民抗争,借此向绿能业者勒索400万元财物。云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蔡长昆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丁文彬涉恐吓取财;陈嫌涉恐吓得利未遂罪,于20日提起公诉。

云林地检署指出,该案缘起绿能厂商D集团于2020年间开始在云林县内设立风机发电,集团旗下C公司负责云林县麦寮乡、台西乡之陆域风电部分,蔡长昆、陈男及丁文彬等人均明知C公司就风电机组已取得经济部能源局所核发之施工许可,仍以藉势、借端方式对D集团负责人及相关承办人施以恐吓,要求绿能厂商给予以1支风机40万元利益,麦寮乡有8支风机计320万元、台西乡有2支风机共80万元现金利益,甚至发动村民到施工现场陈抗阻止施工,借此勒索财物。

▲2020年2月29日村民于后安村编号D03 风机陈情抗议。(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检警今年6月侦办时,通知蔡长昆、丁文彬及白手套陈男等8人到案说明,并于蔡长昆住处当场扣得不法所得现金270万元。讯后认蔡长昆、陈男共同涉有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2款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声请羁押禁见并均获准;丁文彬经讯后,检察官任其犯罪嫌疑重大,尚无羁押必要,命其以30万元具保,并于1个月内缴回其全部之不法所得。

云林地检署今指出,经侦查终结,认蔡长昆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2款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嫌;丁文彬涉嫌刑法第346条第1项恐吓取财罪嫌;陈男涉嫌刑法第346条第3项、第2项恐吓得利未遂罪嫌,于20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