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城乡长、主席勾结角头勒索绿能厂商3千万 判决曝光

大城乡代会主席王宏铭。(资料照)

大城乡长蔡鸿喜。(资料照)

彰化大城乡长蔡鸿喜、乡代会主席王宏铭,自2018至2019年间,勾结角头并找白手套,向星能、丽阳,与朕丰等三家公司,恐吓勒索近3000万元,5人实际共得手2760万元;去年11月遭检方起诉后,彰化地院15日做出宣判,蔡鸿喜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遭判刑4年半,王宏铭与黑道角头张秝纶恐吓取财罪各3罪,分别遭判处3年至判处6年半不等;众人犯罪所得均宣告没收,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大城乡、芳苑乡推动下陷农地种电,朕丰承包自设电源线路输电系统,王宏铭得知包商挖掘道路需向公所申请许可,和张秝纶向黄姓负责人及李姓员工分别勒索450万元、60万元,两人实际共得手410万元。包商实际向公所申请道路挖掘许可证(即路证)时,蔡鸿喜又透过调解会主席黄碧枝索贿333万元,才同意核发相关路证。

此外,星能公司承包离岸风电示范风场新建工程的陆域管排工程,施作范围亦涵盖大城、芳苑乡,王、张两人竟又假借施工引起民怨,向星能及即包商丽阳公司,要求1500万元回馈金,实际得款900万元;芳苑乡角头洪舜扬知悉后,也向星能、丽阳恐吓取财750万元及250万元。检警侦办调查过程中,发现张秝纶拥枪自重,二林住处竟有具杀伤力之制式手枪1枝(内含制式子弹8颗及非制式子弹2颗之弹匣1个)。

彰化地院法官审酌,蔡鸿喜、王宏铭凭借公务员权势向厂商勒索财物或收受贿赂;张秝纶、黄碧枝明知上情,竟仍居间联系与取款,张并实际发动多次抗争事件。洪舜扬假借地方人士谢惠仁名义,以恫吓方式恐吓取财,严重影响国家公共工程发展推行,审酌犯后坦承大部分判刑,除张秝纶外,多已缴回实际分得之犯罪所得,故作出相关处刑。

根据彰化地院今日宣判结果,王宏铭犯《贪污治罪条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累犯,3罪分别论处5年10月、5年4月、6年6月,个褫夺公权5年至6年;张秝纶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且非法持有手枪,3罪各处3年2月、4年、3年,褫夺公权3至4年。

另外,洪舜扬恐吓取财两罪各判处2年2月、1年2月;蔡鸿喜收贿遭判4年6月、褫夺公权6年,白手套黄碧枝1年6月、褫夺公权1年。

涉嫌行贿的黄姓包商,则判刑6月、褫夺公权1年,该公司李姓员工,判刑4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