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彰化夺命连环撞案外案 肇事男找弟顶罪遭声押获准

国1彰化段南向197.1公里处5日发生严重死亡车祸,40岁张男疑似讲手机分神,驾驶大货车几乎以无煞车的状态撞上回堵停在辅助车道上的大、小客货车共5部车辆。(本报资料照片)

国1彰化段南向197.1公里处5日发生严重死亡车祸,40岁张男疑似讲手机分神,驾驶大货车几乎以无煞车的状态撞上回堵停在辅助车道上的大、小客货车共5部车辆,其因无照找来弟弟顶替,事后遭被害人指认曝光,检警在台中带回肇事的41岁的张男,检方依过失致死、肇事致人于死逃逸等罪,向法院声押获准。

这起车祸发生在6日中午11点左右,肇事的张男先追撞黄男驾驶的自小客车,被撞起火燃烧后再追撞前方的小货车等4辆大小车,黄男当场惨死,这起事件共造成1死1伤,肇事张男疑使用手机未注意车前状况酿祸,不过确切的肇事原因仍有待调查厘清。

国道警方表示,事发当时带回现场涉案的大货车驾驶张男姓男子,不过遭被害人指认根本不同人,经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发现有冒名顶替的情形,于同日下午5点到台中南屯区将真正肇事涉案的张男带回侦办。

国道警方表示,真正肇事的张男因无照担心肇事后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因此通知其胞弟驾驶车辆前来冒名顶替,其驾驶其胞弟的车辆逃逸,警方检具相关事证后,向彰化地检署声请拘票将真正肇事的张男逮捕,有关其是否涉及酒驾等情况,将对其抽血采尿送验。

彰化地检署表示表示,6日上午已派检察官前往彰化市立殡仪馆进行相验,经讯问张姓被告后,认张男涉嫌刑法第276条过失致死、第185条之4第1项后段肇事致人于死逃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证人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