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猪仔案」云检阻1被害人出国 声押2嫌获准
云林地检署侦办「柬埔寨猪仔案」及时阻止1被害人出国,声押2嫌获准。(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施家荣针对「柬埔寨猪仔案件」,组成专案小组至台中市、彰化县、云林县搜索,陆续拘获陈男、林男等人,3日地检署表示经复讯,认为陈男、林男涉犯刑法买卖人口未遂、意图营利以诈术使人出国未遂等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云林地检署表示,检察官施家荣自去年8月至今年2月间,指挥刑事警察局电信侦查大队、云林县警察局斗六分局、虎尾分局、西螺分局、台中市警察局第2分局、保安警察第2总队刑事警察大队组成专案小组,前往台中市沙鹿区、彰化县员林市、花坛乡、二林镇、云林县斗六市等处,陆续拘获陈男(84年次)、林男(81年次)等人。
地检署说明,去年中陆续接获「柬埔寨猪仔案件」被害情资后,检察长张春晖极为重视,指示检察官施家荣组成专案小组,先于去年9月29日查获涉嫌以话术诈骗、诱使他人出国的陈男,翌日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并迅速于同年11月16日提起公诉。
专案小组持续深入追查,今年2月14日查获幕后指使者林男,发现林男有黑道帮派相关背景,翌日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此案经追查,总计已查得2名遭骗至柬埔寨的被害人,以及1名已被代办护照、代购机票但尚未出国的被害人。
地检署指出,陈男、林男均涉犯《刑法第296条》之1第6项、第1项买卖人口未遂、同法第297条第2项、第1项意图营利以诈术使人出国未遂等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云林地方法院声押获准。
张春晖呼吁,「柬埔寨猪仔」人口贩运案件严重威胁国人生命、身体及财产安全,本署已成立专案小组持续追查、严查厉办,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遇有家人、朋友疑遭诈骗出国情形,请尽速报案,本署将指挥司法警察全力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