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泰山路段4車追撞 疑未保持安全車距釀禍

张姓男子昨天晚上开车行经国一高速公路泰山路段,疑未保持安全车距追撞前车,导致现场4车事故,车祸现场一度车流回堵,所幸没有人受伤,4车驾驶皆无酒驾,肇因待查。

据了解,张姓男子(48岁)昨天晚上9时32分左右,开车从新北市五股交流道往南上国道一号高速公路,途中行经34.8公里泰山路段,才准备要驶入五杨高架道路,疑未注意前方车流回堵,又未保持安全距离,张男反应不急失控往前追撞一车,造成现场4车连环追撞。

警、消获报赶抵,现场没有人受伤,4车驾驶皆无酒驾,至于确切肇事原因及责任归属,有待警方调查厘清。

国道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队提醒,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见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离,除可罚处行为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外,若因肇事而致人重伤或死亡,亦可吊扣或吊销驾照。

警方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依速限行车,并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动态,不要疲劳驾驶,遇车流回堵开启危险警示灯警示后车,不论驾驶及前后座乘客均应系妥安全带,以维行车安全。

国一南下泰山路段发生四车追撞事故,驾驶皆无酒驾,肇因待查。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一南下泰山路段发生四车追撞事故,驾驶皆无酒驾,肇因待查。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一南下泰山路段发生四车追撞事故,驾驶皆无酒驾,肇因待查。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一南下泰山路段发生四车追撞事故,驾驶皆无酒驾,肇因待查。记者曾伯恺/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