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云林段3死车祸案情大曝光 钱庄掌握女果菜商LINE布天罗地网

国道1号云林段2车追撞,造成廖女等3人死亡,廖女因债务问题遭人跟踪讨债,云林地检署25日依公共危险致人于死等罪嫌起诉邱嫌等9人。(本报资料照片)

国道1号南下237公里处云林路段今年9月23日晚间10点许发生2车追撞事故,造成廖女、郑男、萧男死亡。由于廖女曾遭掳,案情并不单纯,经检警侦办,廖女因积欠200万元,遭放款公司透过LINE掌握行踪,派人跟踪讨债飞车追逐,狂飙时速超过190公里,云林地检署25日依公共危险致人于死、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邱嫌等9人。

50岁廖女驾驶银色轿车载着49岁郑男,开车南下经过国道1号237.5公里处,与黑色轿车发生碰撞,2车翻覆几成废铁,廖女被抛出车外,郑男半身受困车内;黑车22岁驾驶萧男倒卧路面,3人送医后不治。黑车乘客23岁邱男右锁骨骨折、身上多处撕裂伤,送医后无生命危险。

警方原本以为此案是单纯车祸,后发现廖女因积欠放款公司200万元,遭放款公司萧男、邱男2人驾车追逐,2车自台中市区道路经中投公路北上进入国道3号,再南下转入国道1号,2车以时速超过190公里追逐,并数次切换车道,最后因失控发生车祸。

云林地检署表示,廖女为西螺果菜市场蔬果商,因有资金周转需求,于是以开立支票换取现金方式,向被告李嫌、陈嫌等数家民间放款公司借款,陈嫌为确认廖女私下债务情形,以审核是否借款,便要求廖女提供通讯软体LINE供查阅,但廖女事后忘记将帐号登出,因而被人透过LINE掌握行踪。

地检署指出,邱嫌等9人系犯《刑法》第185条第2项之妨害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第185条之3第2项前段之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或其代谢物达行政院公告之品项及浓度值以上致人于死罪、第302条之1第3项、第1项第1款之3人以上共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未遂罪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