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会跨刀 促金援中小建商

本次会议就行政院「健全房地产市场行动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讨论,对农历年前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修法,与会者都认为有助健全房市交易秩序,未来相关子法将以不影响正常交易、符合实务需要为原则进行规范。

国发会官员表示,由于近期景气低迷,中小型建商希望政府能够协助他们解决融资困难、建材上涨等问题,本次会中也针对中小型建商所面对的困难,进行讨论,会议特别促请银行于授信时,考量区域的适度均衡发展,妥善调配授信额度,以利部分区域建案取得资金。

国发会指出,本次会议已请银行公会配合向其会员加强宣导,金管会也将于相关会议持续与银行沟通。另财政部将同步知会公股行库。

央行7日也已增修订「央行对金融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规定」答与问,已公布在央行网站,供金融机构参考依循办理。

会中并针对「购地贷款信用管制」规定再次说明:(一)金融机构承作都更、危老案件已排除选择性信用管制适用,以加速都更、危老推动;(二)金融机构应个案核实评估借款人预计动工实际所需时间,除有不可归责借款人因素,最长以18个月为原则;(三)不可归责借款人因素的情形,包括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而发生缺工缺料等情形,致影响动工时程等;(四)金融机构应于贷款契约明定,未于一定期间动工兴建者,除经金融机构查证有具体明确事证属不可归责于借款人因素者外,应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贷款,并采阶梯式逐年加码计息等约定。未有一致性要求全面收回贷款之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