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听证能传检方说明案件? 蔡清祥:基本上不可以

立委钟佳滨询问,国会调阅权依据范围?以及国会调阅不到侦查文件,是否可行使听证权,要求看过文件的检察官等备询。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回应,基本上不可以,尊重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翻摄自国会频道)

法务部长蔡清祥18日前往立法院备询。(陈君玮摄)

国会改革是近期国会讨论重点,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邀请司法院、法务部就侦查不公开专案报告,立委钟佳滨询问,国会调阅权依据范围?以及国会调阅不到侦查文件,是否可行使听证权,要求看过文件的检察官等备询。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回应,基本上不可以,尊重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

钟佳滨询问,「国会调阅权的依据范围?立法院可以调阅吗?有无调查权?」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麟伦表示,大法官释字729号,只要没有涉及侦查秘密、侦查终结就可公开。钟佳滨追问,调阅权要等侦查完毕,国会可以调阅侦查中的卷证吗?黄麟伦回应,依据大法官命令,国会调查权是要受限;蔡清祥回应,会影响到侦查就不应该对外,由检察官判断是否影响侦查。

不过,钟佳滨质疑,调阅不到文件,那国会行使听证权,请看过文件的人来问,是否可以。蔡清祥说,「基本上不可以,尊重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至于若被质疑藐视国会,蔡清祥说,这是依据侦查不公开。

钟佳滨质疑,未来在国会上,若有被告质询原告的状况,是否回避?蔡清祥说,检调会遵守规定,大家都要遵守原则,心中要有一把尺。

钟佳滨也提及新竹县长杨文科案,他质疑证人对话疑似外泄,是否要检讨?蔡清祥说,办案人员公开内容,当然要检讨,若有不当取得资料的状况,无论是记者或检调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