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持毒可服外役监遭砲轰 蔡清祥说明有这些条件
蔡清祥(陈志贤摄)
立法院临时会7月31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修正案,新增毒犯也有遴选资格,引发在野党批评。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1日亲上火线说明,强调只有单纯吸食及持有毒品的受刑人,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到外役监,法务部有相相关戒瘾的配套措施,至于制造、贩卖或运输毒品者,还是不能进外役监。
立法院临时会7月31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修正案,新法虽提高外役监受刑人遴选门槛,明订最少须服刑超过3分之1,也大幅增订多项进入外役监的消极条件。但在野党批评,新法保留累犯进入外役监的可能,并新增毒犯也有遴选资格,引发在野党立委质疑、批评。
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质疑,「毒犯进入外役监,1个月可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吗?」另立委陈椒华则表示,「外役监条例、司法制度拿回民众的信任恐还有一段路途」。
面对立委质疑,法务部长蔡清祥今回应,《外役监条例》修正,只有单纯吸食及持有毒品的毒品案受刑人,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获得外役监遴选资格到外役监,外役监服刑可以返家探视,但法务部会严加监控,返回监所一定要进行验尿,如果有吸毒的阳性反应,会送回一般监所,并收回他的所有缩刑。
蔡清祥说,法务部是有配套措施,并不是所有的毒品犯都能进外役监,法务部是着重在吸食及持有毒品的毒品犯,是要帮助他们在监所戒瘾治疗,早日复归社会,不要再犯、再施用毒品,所以会有相关戒瘾的配套措施,至于制造、贩卖或运输毒品的毒犯,还是排除外役监遴选资格,不能进外役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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