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及持有毒品者 可服外役监
立法院临时会7月31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提高遴选门槛,须符合有期徒刑执行逾1/3、累犯执行逾1/2等条件才能遴选。会中,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右六)与党团成员们一起拉布条合影。(刘宗龙摄)
外役监条例修法重点
立法院临时会7月31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修正案,新法虽提高外役监受刑人遴选门槛,明订最少须服刑超过3分之1,也大幅增订多项进入外役监的消极条件。但在野党批评,新法保留累犯进入外役监的可能,并新增毒犯也有遴选资格,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质疑,「毒犯进入外役监,1个月可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吗?」
民进党依仗优势席位 通过自家版本
去年8月明德外役监囚犯林信吾逃狱、杀害2名员警,激起社会公愤,要求提高遴选外役监门槛。法务部提出修正草案,最终因各方意见不同导致修法卡关,修法版本一度多达25案,7月时又爆出「夜店杀警案」囚犯易宝宏于外役监服刑,返家探视期间二度违规,再度引发民众怒火。
立法院临时会原不打算处理《外役监条例》,在蔡英文总统出面发声后,《外役监条例》列入临时会议程。朝野政党均支持加严遴选门槛,但对遴选要件、缩刑制度则有歧见,昨天是临时会最后一日,以表决处理争议条文,民进党依仗优势席位,通过自家党团所提修正动议。
贪污及重大经济犯罪 不得列外役监
本次修法提高外役监遴选门槛,受刑人须符合所有「积极要件」,包括有期徒刑逾3分之1、累犯逾2分之1,以及有悔过且1年内可陈报假释,并且无危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之虞。
至于「消极要件」,一口气从现行的6款扩充到15款,其中针对外役监屡被批评图利白领及经济罪犯,这次也将《贪污治罪条例》收受贿赂罪,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如证券交易法、银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保险法、农业金融法等,最轻本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列为不得进入外役监对象。但是,无犯罪所得或个人犯罪所得已全部依法没收或追回,不在此限。
引发争议的是,原先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皆不得遴选,本次修法却排除单纯施用、持有毒品者,亦即「单纯」吸毒者、持有毒品者,可列入遴选。
10年以上、加重诈欺罪等 排除遴选
林为洲质疑,吸毒者多为惯犯,这次修法让这两类人能进入外役监服刑,「你让他去外役监,1个月还可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吗?」
「消极要件」其他增订部分,包括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犯刑法的妨害公务致重伤、普通强盗罪、加重诈欺罪、加重剥夺行动自由罪等重大暴力罪;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均被排除遴选。
原先就排除遴选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这次新增「违反保护令罪」者也排除;正在执行撤销假释的残余刑期、假释中再犯徒刑者,另案经法院宣告合计已逾有期徒刑5年,也不得被遴选至外役监。
林为洲说,此次修法让他感到「欣慰又遗憾」,欣慰在于朝野有共识排除重罪犯进入外役监,但遗憾的是,民进党不愿排除累犯。
法务部将以全面验尿措施 加强管控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表示,「外役监条例、司法制度拿回民众的信任恐还有一段路途」。
法务部则表示,对于本次修法未修正累犯部分,因现行外役监条例原则上仍排除累犯,仅开放前案都为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轻罪的累犯,但仍须符合其他遴选要件,才有获选可能。
对於单纯施用、持有毒品的外役监受刑人部分,法务部将以「全面验尿」等具体措施,加强管控,防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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