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心技术人员 未来登陆须许可

这项办法是内政部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订定,作为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审查作业的重要依据。内政部官员表示,有关涉及国家关键技术业务人员,由国科会订定办法来认定。

国科会表示,未来会订定子法规范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的认定机制与程序,据目前规划,将设有审议委员会机制处理此事,预计由产业界、政府部门、学研界所三方重要人物或代表担任委员,经委员会审议界定后,就会公告国家关键核心技术范畴。相关办法年底前可望明朗化。未来内政部及国科会子法敲定后,最后由陆委会来公告子法。

内政部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今年6月8日修正公布,针对受政府机关委托、补助或出资达一定基准,从事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个人或法人,明定其进入大陆地区,应经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陆委会及相关机关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

内政部表示,修正重点中,增订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是这项办法所称「特定身分人员」。

草案增订,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需符合一定情形,才可申请进入大陆地区,包括在大陆地区有设户籍的配偶或四亲等内的亲属,在大陆地区罹患伤病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等特殊情事需探视,或处理其死亡未满一年之事宜;或进入大陆地区从事与业务相关交流活动或会议;经所属机关遴派或同意出席专案活动或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