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片遭爆请临演拍夜戏10小时只给500元 经纪人不忍了
临演经纪人黄淑晴指控《桌头之天选之人》剧组以预算不足,删减通告费用,每位临演酬劳只有500元。(取自黄淑晴脸书/吕妍庭嘉义传真)
国片《桌头之天选之人》轻喜剧才刚开拍,就遭临演经纪人黄淑晴指控剧组以预算不足,删减通告费用,每位临演酬劳只有500元,却要拍8至10个小时夜戏,违反劳基法,把临演当廉价劳工用,让她气到退出该剧协助调度演员,拒绝廉价通告费用,更要嘉义县政府官员实地到拍摄地关心,让网友直呼夸张!县府劳青处稍早表示会介入了解。
黄淑晴气愤在嘉义多个脸书社团贴文,揭露剧组行为。(截取自脸书「幸福朴子人」/吕妍庭嘉义传真)
黄淑晴气愤在嘉义多个脸书社团贴文,表示她从事协助拍摄电视、电影戏剧调度临时演员已有多年,从来没有过这么生气过,早在10月,她在各大脸书社团Po文,要找11月11日(一)及11月12日(二)的乡亲拍摄电影,由于拍摄时间是夜间戏,拍摄到天亮前,所以暂订通告费用是1300元,拍摄是6小时,超时再加超班费,还有供便当及宵夜。
临演经纪人黄淑晴指控剧组以预算不足,删减通告费用剩500元,她无法接受。(取自黄淑晴脸书/吕妍庭嘉义传真)
黄淑晴说,她与剧组实质接洽报酬是1500元,有200元利润,还要给每位助理100元管理费,远程另安排新港的香客大楼供临演同学住宿,实质上,她每位同学只有100元的利润,昨天(10日)下午3点,接到剧组来电,要求因为剧组经费预算不足,要删减通告费用,变成每位临演,只有500元,却是要拍夜戏,8到10个小时,「这根本是把我们当成廉价劳工来使用」,让她宣布正式退出《桌头之天选之人》的戏剧协助调度演员。
黄淑晴说,来嘉义县拍摄的这出戏剧《桌头之天选之人》,因为爱嘉义,希望更多的戏剧能到嘉义县来拍摄,但并不能因为想打响嘉义的知名度,而让参加的乡亲们,得到不平等的劳资通告费用,且这场百人通告拍摄时间长达8到10小时,剧组降低费用至500元,而且夜戏会拍到天亮,这是不合理,违反劳基法的行为。
黄淑晴受访时表示,她跟剧组谈好临演酬劳1500元,10月底她在各大社群发布征人讯息,就公布酬劳是1300元,相关待遇也有载明,但昨临时接到剧组电话,以经费不足为由,把临演工资降到500元,「我不能接受」,除在临演群组告知此事,会在各大社群揭露是希望不要有乡亲受害,今也会主动向劳青处检举。
黄淑晴恳请嘉义县政府劳工暨青年发展处今(11日)下午5点到溪口乡的天宋宫现场坐镇,关切这出戏剧实质所拍摄的时间,现场民众参加临时演员所拿到的通告费用,是否符合劳基法的规定?重申嘉义人不是廉价劳工!不接受不合理的通告费用!拒绝廉价通告费用。
《桌头之天选之人》由《好小子》资深名导演左孝虎与名出品人彭羽溱联手打造轻喜剧, 施柏宇、刘子铨、卢以恩领衔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