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称富士康未侵权 微软意在诈取保护费

富士康科技集团(又名鸿海精密)董事长郭台铭通过社交网络宣布,今天凌晨收到微软起诉书。郭台铭称微软敲诈专利保护费,尤其在富士康收到起诉书之前,微软就抢先在媒体发布新闻,显然心虚。

郭台铭表示,今天是其前妻仙逝14周年忌日,在祭拜后将于鸿海土城总部召开临时记者会,报告说明“微软的霸道”。郭台铭在社交网络上称,微软在富士康收到起诉书之前,抢先在媒体发布新闻,意在敲山震虎,诈取不当专利保护费,而不专注在法律诉讼的内容。

郭台铭认为,微软的目的是向华为索取使用Android的专利保护费,而富士康本身不做诉讼内Android产品,“故绝不会有侵权事项”。

目前尚不清楚微软与富士康的协议涵盖哪些产品,但微软在2013年曾表示,该公司与富士康达成安卓和Chrome OS设备的专利协议。该协议的副本已提交法院,但仍处于密封状态。

近日,微软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指控富士康未能就某些未指明的产品提供每年两次的专利授权报告,而且没有按时支付专利使用费。微软要求富士康支付专利费以及相应利息,包括审查富士康账簿和咨询律师所产生的费用。

外媒报道称,微软发言人回应,微软认真对待自己的合同承诺,我们希望其他公司也这样做。这一法律行动只是为了履行我们在2013年与富士康签署的一份合同的报告和审计条款。我们与富士康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我们正在努力解决我们之间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