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狼师师经营偷拍论坛 贩卖少女猥亵影像 法官斥「令人发指」
国小师经营少女偷拍论坛 法官斥「令人发指」重判6年10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硕士毕业的林姓男子2013年担任国小老师,但竟与网路偷拍论坛勾结,协助搜罗、整编、贩卖未成年少女的猥亵影像、偷拍而来的隐私影像,台北地方法院斥责林男所为令人发指,依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囚6年10月,犯罪所得291万多元没收。可上诉。
台北地院审酌林男案发时身为小学教师,不思谨言慎行、以言教身教为学子之表率,长期经营以偷拍、同意拍摄但不同意流出、对象为未成年少女等为卖点之色情网站,帖文内容极尽贬抑、物化女性,又暴露各被害人的个人资料,致被害人受创甚深,所为令人发指。
北院指出,林男犯后虽尚能坦承犯行,对部分被害人进行赔偿,惟迄今仍以自己「仅是」转帐给其他售帖者所以才承认共犯身份、没有实际出售未成年帖文云云卸责,难认有知所悔悟,判囚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