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学生如厕惊呆了 「摄狼」偷拍私密处竟是男师

梁姓国中男老师闯女厕,用手机偷录女学生如厕及私密部位。(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市一所梁姓国中男老师,去年(111年)6月19日中午12时45分至13时,竟闯入4楼女厕,拿手机伸入厕所隔间门板下方,偷录女学生如厕及身体隐私部位,女学生发现后报警,警方追查是梁姓男老师所为,依妨害秘密罪嫌送办,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梁师所为是犯刑法第315条之1第2款之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

法官审酌,梁师无故持手机录影,窃录女学生如厕之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侵害女学生隐私,造成心理受创,所为实有不该。梁师犯后虽始终坦承犯行,但未能达成和解,未得到女学生原谅。

法官日前依法简易判决处刑,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本案判决确定之日起2年内,向执行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8小时之义务劳务,及应于本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参加法治教育2场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