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少年对老师性幻想!熊抱女同学摸胸 传讯「400元可以吗?」

国中少年对老师性幻想!熊抱女同学摸胸,传讯「400元可以吗?」。(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国中少年阿文(化名)因对女老师有性幻想,传讯给女同学小花(化名),要求触摸她胸部,小花不堪其扰,答应让其以背后熊抱方式摸胸1次,没想到阿文事后不断传讯息骚扰她,甚至在去年平安夜问她「400(元)10秒不玩头可以吗?」,事情被小花妈妈发现后,通报学校并提告。法官审酌阿文为未成年少年,判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小花5万元、小花妈妈2万元,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阿文与小花为国中二、三年级同班同学,阿文于2020年年底经常以IG向小花透露性幻想对象(包括老师),表示 「有看到老师内衣、裤,有生理反应」,并要求触摸小花胸部,虽遭持续拒绝,但阿文仍持续要求。

小花因不堪其一再骚扰,想说答应一次就不会一直来烦她,乃应阿文之要求,于去年2月底某日,在二年级教室,由阿文以背后熊抱方式徒手触摸她的胸部1次。

怎料事后阿文仍持续长期传递讯息询问小花可否触摸其胸部,并曾多次传递具有性意味及性暗示之言语、讯息,内容涉及校内师长之穿着引起他性幻想及性反应,该讯息被小花的妈妈发现后,已对其好言相劝其行为之不当,并转告导师,但其仍未停止,经学校认定成立性骚扰行为,小花的妈妈也提告求偿30万元。

全案审理时,阿文辩称并没有跟小花说性幻想对象的事情,只是说老师的衣服比较透明,看得到内衣,没有说看到老师的底裤,也没有说他看到老师的内衣裤有生理反应,只是说想摸摸看而已;他虽然有传讯息,但没有性意涵,也有传讯息询问可不可以摸小花的胸部,但不是常常。

法官勘验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所制作之调查报告,阿文陈称有用IG问小花可以给多少钱让他触摸胸部,小花拒绝说不要,去年平安夜那天,他看了一个女生穿很露的影片,刚好钱包里面有400元,就传讯息问小花「400(元)10秒不玩头可以吗?」,小花没有答应。

法官审酌小花于本案发生时年仅13至14岁,对性自主权益及个人身体界线尚在发展、认知及学习阶段,相较于成年人应更予以保护,且阿文行为之手段、态样,其情节对小花而言尚非轻微,并参酌家暴中心评估结果,经评估阿文行为导致小花感受到害怕,觉得自己被碰胸部一事感到羞耻,有点担心身体有瑕疵,恐惧男性靠近等情。

法官考量阿文虽有触摸小花胸部1次及多次传送讯息之行为,除该次经小花同意后而触摸其胸部外,尚难认另有其他肢体接触之行为等一切情状,审酌阿文亦为未成年少年,其父母也应共同负责,判应连带赔偿小花5万元、小花妈妈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