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我来了(上)

海德堡因海德堡大学闻名。(美联社)

192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汤玛斯曼。(美联社)

可能有人不解,为什么把这两本不相干的德国名著,一本是文学作品,另一本是社会学经典,放在一起谈论?首先,这两本书的出版年代很相近,1900年,汤玛斯.曼在他25岁那年出版生平第一本长篇小说《布顿柏鲁克家族》,1905年,韦伯以论文形式在他所办的社会学杂志上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后来在1920年大幅修订之后结集成书出版,韦伯也恰恰就死在这一年,得年五十六。

这两本书几乎是同一个时期面世,并为后世带来至大思想上的影响,这绝非巧合,这是德国迈入现代化国家行列的关键年代,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开始勃发的重要时期。其次,此两书皆不约而同以不同方式而主旨相似的手法,探讨了十九世纪欧洲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之兴起的决定性影响;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新教伦理,当时产业革命正方兴未艾,欧洲也会有资本主义产生,但面貌会很不同,绝不可能发展成像今天这个样子,新教伦理赋予资本主义更为坚固扎实的理性主义基础。

最后一点,汤玛斯.曼的这本小说绝不是西方第一本描写生活失败之必然法则的杰出文学作品(巴尔札克和托尔斯泰早就写过),却是写得最深入且是最有见地的一本,他的基调毋宁是相当悲观的,除了发扬新教伦理的精神之外,他更进一步阐述了德国哲学和音乐的精华,比如像叔本华和华格纳这样令人讨厌又令人喜爱的哲学家和音乐家,在他笔下融合得多么巧妙生动。

而韦伯的社会学曾引起很大争论,却屹立不移且最终完全得到认同,然而他缺乏写作训练,写东西杂乱无章,甚至不知所云,造成一般读者理解上的困难,尤其他先前染有精神疾病,《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正是他情绪崩溃病愈后的产物,头脑还不是很清晰,写的东西读起来颇为艰涩难解,要很有耐心才能读明白,但他确有许多发人深省之处,字里行间鞭僻入里,字字珠玑,针针见血,他那预言式的先知论点,至今仍未有出其右者。

比如他曾断言,二十世纪的人类世界将全面跌入资本主义的消费牢笼之中,牢牢掐住,无法自拔,口袋有钱不花的习性将一去不复返,人类将变得非常有钱,而且会以花钱为乐,每天眼睛睁开就是想买东和买西,消费和生产将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延续命脉的两大经纬,人来到世上就是为了生产和消费,先前新教徒过着严苛禁欲生活,创造和累积财富,助长资本主义的发展,却又同时创造了一个庸俗空洞的精神世界,但毫无疑问还是改善了我们的物质生活,人活在世上,先脱贫再求其他。1950年代共产主义气焰最高张时,许多人都说韦伯错了,可是到了1990年代许多共产政权解体之后,时间证明韦伯不但是对的,而且简直是无懈可击。

汤玛斯.曼第一本长篇小说《布顿柏鲁克家族》出版于1900年,时年25岁,其实他在20岁(1895年)随兄长旅居义大利罗马时,就已动笔撰写这本作品,他写下他家族在北德商业城市吕北克地区几代的生活故事:他刻划他们生活的喜怒哀乐,描写人类生活的失败法则。书甫一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一路畅销到今天,是为德国文学史上销路最盛的一本文学作品。

我的德国同事告诉我,这是他读高中时学校指定必读的德国文学作品,高中毕业会考的指定科目,每一代的德国人都会读到这本书。《锡鼓》作者根特.葛拉斯在《我的世纪》一书的第一年1900年单只记载二事,其一即为曼这本小说的出版,描写近代德国中产阶级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史诗,视为盛事一桩,特予志之(其二是德国出兵参加八国联军攻打中国)。

书出之时,德境内各处书店门庭若市,盛况空前,有一晚曼和未婚妻卡提雅在慕尼黑郊外散步,突然十几辆载货马车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曼很得意跟未婚妻说:车上满载的全都是刚从印刷厂出炉的《布顿柏鲁克家族》。那晚他在日记上这样写道:「银子像流水一般潺潺流入,无法阻挡。」

曼后来利用这本书赚来的版税,在慕尼黑郊外买了一间豪华别墅,当做和卡提雅结婚的新居,十分气派,风光极了。今天那间别墅还在,2018年我于德国旅次来到慕尼黑,在一个细雨蒙蒙的午后特别前往拜谒,可惜不巧碰到房子正在整修,不得其门而入。整栋别墅从外观看去肃穆庄严,墙壁漆成和当初一样的纯白色,门前那条林荫小路今天已改名为「汤玛斯.曼小道」,整体环境看起来很豪华气派,和中年时期曼的样子一样,浑身贵气,令人望之景仰之心油然而生。

曼和卡提雅结婚后在这里住了六年,大女儿艾瑞卡和大儿子克劳斯都在这里出生,艾瑞卡从小漂亮聪明,很得父亲的疼爱,不知何故终生未嫁,成为父亲在写作事业上的最得力助手。大儿子克劳斯也是从小得曼的疼爱,长得漂亮聪明,长大后继承了父亲的帅气和贵气,一表人材,他从年轻时爱上写作,后来也成为小有名气的作家,可惜始终活在父亲的巨大阴影底下,郁郁寡欢,最后沦于吸毒并公开大搞同性恋。二战后不久,他在法国尼斯一家旅馆服毒自杀,另有一说,他因不慎吸毒过量致死,但大家比较相信前者说法,因为曼的前几代多位祖先曾留有自杀纪录,他的一位妹妹和最小女儿,也都是以自杀殒命,甚至他自己年轻时也自杀过,只是没成功而已。

二战前这栋别墅曾被纳粹没收,曼于1955年在瑞士苏黎世辞世,这栋别墅后来就成为曼的的第二个纪念馆,第一个纪念馆在靠近丹麦边境的波罗的海海岸的城镇吕北克,这是曼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也是《布顿柏鲁克家族》小说故事发生的背景。曼十七岁那年,父亲死后整个家族已经败到生活无以为继,母亲变卖家产之后带着他和哥哥以及弟妹们移居慕尼黑。

1985年,我到北欧旅行时曾路过吕北克,在那里住了一晚,晚上我问旅馆老板娘我想去参观曼的故居,她很不屑回说,那就是街坊上的一栋大房子而已,早已数度易手,没甚么值得看。她不喜欢汤玛斯.曼,我问为什么,她说曼在《布顿柏鲁克家族》里把她的祖父描写成像个可笑的老驴蛋,害她成为左右邻舍的笑柄,当时的吕北克人口才十几万,街坊邻居都互相认识,虽未指名道姓,大家都很清楚他在写谁,她觉得实在很不堪。

曼的故居已经成为一个很气派美观的纪念馆,取名为「布顿柏鲁克之屋」(Buddenbrookhaus),吸引许多外国游客前往参观,即使有许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汤玛斯.曼是谁,也不知道Buddenbrook是甚么东西,不过我可以趁机在此补充一下:汤玛斯.曼是继歌德之后最伟大的德国作家,也是二十世纪数一数二的世界大文豪。他的国际声望,《布顿柏鲁克家族》之外,主要是奠立在中篇《魂断威尼斯》和另一长篇《魔山》上面,特别是前者于1968年由义大利著名导演维斯康堤搬上银幕,风靡全世界,把他的声望拉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另外,百科全书式的《魔山》一书也是二十世纪许多爱好文学者必读的伟大经典。曼在192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是少数早期获诺贝尔奖至今仍在被广泛阅读和谈论的作家,他的读者广布全世界。

曼的《布顿柏鲁克家族》这本最早期作品号称是西方写实主义最后也是最伟大的精彩杰作,故事描写十九世纪中下半叶,曼位于北德吕北克家乡一个商业家族盛极而衰的没落过程,含有曼个人浓厚的自传色彩,他描写自己家族的衰败故事,人曰富不过三代,恰恰印证在曼笔下的这个自家商业家族身上。这个商业家族于十八世纪末在吕北克地区以买卖谷物发迹致富,到本书故事开始时的1835年达到顶峰,财富大幅度增加,生意买卖顺畅无阻,祖孙三代同堂,和乐相聚一炉,大小健康平安,但不知道为什么,紧跟下来整个家族随即盛极而衰,慢慢步上衰败路途,无从回头。这个家族虔信基督新教,尊崇新教伦理,比如秉持诚信原则从事买卖交易,借此赚取合法利润,不断累积财富。他们生活端庄俭朴,工作勤奋卖力,一切讲求纪律和节制,简言之,追求合理正当的财富,过富足体面的生活,凡事无愧于良心,戒除生活上无谓的奢侈享受和虚饰浮夸。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谈到这些新教教徒时就强调,他们生活中只有累积财富和崇拜上帝的信念,对生活上凡是不含利润之获取或对文化中凡是不具备宗教价值的一切,就怀有强烈敌意,像文学艺术之类,特别是音乐和戏剧,最为腐蚀心性,应排之斥之。韦伯说得很有意思,他说以前天主教徒盛行在远离尘世的修道院里从事修心养性,追求苦行僧的禁欲生活,借此排除人世的虚妄浮华,新教教徒却把此一禁欲苦行从修道院带入世俗生活,在家中过起刻苦俭朴的禁欲生活,生活时时刻刻都要战战兢兢,纪律第一,节制至上,最要不得的生活是,懒散度日,无所事事,要是再染上不良习性,比如竟日流连歌榭,呼朋引伴,挥金如土,耽溺逸乐,那就非败亡不可了,如新教的喀尔文教派所强调,一切要以上帝的荣耀为依归,既敬畏上帝又依循冷静理性的智慧,过合乎基督教徒简朴和节制的生活,人生之幸福快乐完全取决于此。

秉持这样的态度过生活和做生意,不成功也难,但人世的生活往往不是这样,人世生活之败北往往和新教伦理无关,即使全然为新教伦理所规范,最后仍难免步上空无虚幻的败亡终局。

这个家族传到第三代时,由大孙子汤玛斯继承家业当家,虽然表面上整个家族仍维持一定的格局和气派,谁知道却早已暗中破绽百出,昔日繁华不再,气势已经江河日下,生意老是不那么顺手,不是没赚到钱就是还蚀了本。妹妹冬妮两次婚姻均以离婚收场,只得回娘家寄生当老姑婆,帮忙哥哥扶持家务。最主要的问题是弟弟克利斯提安,在自家商行上班散漫无章,竟日无所事事,不时在戏棚和酒肆流连忘返,甚至还包养戏子,大肆挥霍家产,不务正业,沉沦到了极点,两兄弟最后终于撕破脸闹翻。

汤玛斯感慨到极点,回想两兄弟小时兄友弟恭,感情浓密,长大了怎会变成这个样子?人世和人心的变化真是难以逆料啊!最糟糕者莫过于他自己的婚姻也是以离婚收场,当初他抛弃自己所钟爱女孩,迎合父母的意思迎娶阿姆斯特丹门当户对富家女,郎才女貌,人人称羡,怎么最后会演变为非分不可的下场?啊,生活!契诃夫说,我们都被生活欺骗了!

直到有一天,他偶然从书橱里抽出一本前不久在书摊上购买的一本书,叔本华的哲学经典名作《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仔细读了才恍然大悟,原来生活,不管是甚么样的生活,都是一场庸碌和无用,全都受制于盲目意志的错误指引,原来一切不快乐的症结就在这里,以前为什么没注意到这些呢?他的生活意志完全崩溃了,有一天他去看牙医拔牙,在回家路上因为败血症发作而倒毙路上,四十几岁正当壮年年纪的人生就此终结。

其实他不是死于甚么败血症,他是死于生存意志的崩溃,他觉得生活很疲惫也很不快乐,实在看不出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在哪里,此刻死和以后死有甚么差别?繁华落尽,人生荣华富贵转眼皆空,他觉得此去无悔,人生再继续走下去都是多余的了。

曼的故事到此已接近尾声,接下来就是收尾:汤玛斯的儿子从小体弱多病,不知是否受到母亲的影响,竟迷上了音乐,每天不停弹钢琴,这犯了新教伦理的大忌,注定了这个家族必败的命运,这儿子在十岁上染上伤寒不幸早夭,这则故事就此打住,富不过三代,曼在此明明白白印证上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