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陆战队中士利用诈术干坏事 骗取13岁少女裸露性影像

海军陆战队中士利用诈术,骗取13岁少女性影像,遭判刑5年,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时任海军陆战队中士时,透过社群软体Instagram认识13岁少女小萱(化名),阿国传送讯息给小萱,佯称可协助删除小萱先前外流的性影像,但须依指示先拍裸露胸部及生殖器的照片给他,小萱信以为真自拍后,陆续传送给阿国观览,后来小萱母亲察觉她的手机讯息有异,得知实情后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在警询他承认是以诈欺手法骗小萱,那是因为在做笔录时,警察跟他说这就是骗,承认就没事了,所以他才这样讲,他感觉警询时,警察有硬要他承认,所以他才没有找律师。

阿国的父亲则是证称,当时他知道知道阿国犯错,但是警察没有跟他具体提到,阿国是怎么去骗人家女孩子,在场的还有军法官、营辅导长等人,他记得有人跟他说事实确立了,应该不用请律师,但忘记是跟我他说的。

法官当庭勘验2次警询笔录录音光碟,阿国确实是制作警询笔录时,自己主动供出以何方式诈欺,借以获取小萱的性影像,员警均有合法告知阿国他的权利,勘验结果也无证据可认阿国自白时,有遭受任何强暴、胁迫、利诱或其他不正方法影响,或是遭到员警误导,才会坦承犯行。

法官审酌,阿国于行为时为成年之现役军人,理应具备相当之的学识经验,明知小萱未成年,思虑未臻成熟,竟为满足自己之性欲,利用诈术让小萱自拍性影像供其阅览,严重影响小萱身心健康与人格健全发展。

法官考量,阿国犯后已与小萱达成和解,并且给付和解金。日前依法判决,阿国被依公务员犯诈术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5年。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