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向自由:海洋自由原則與歐洲海洋政治

图/欧新社

去年11月下旬对中国海权发展来说似乎是个充满振奋人心的时段。26日,中国外交部与国防部双双证实,将在东非红海与印度洋交界处的小国吉布地(Djibouti)设立中共立国以来第一个海外基地。同日,中共中央军委也召开军委改革会议,确定解放军未来的改革方案。这项喧腾两个多月的军改方案不仅据称决定抛弃「大陆军主义」,并扩编海空军,同时也撤销原来由陆军在各军区主导指挥海空军兵力的传统体制。

此外,加上11月24日传出马来西亚允许中国海军使用其位于沙巴北部的亚庇港,以及中国山东岚桥集团在10月13日获得澳洲北部达尔文港的99年租赁权等两条较不引起重大关注的消息,则中国在短短不到一个半月内即在获取海外「基地」大有斩获,无怪其国内部分媒体大感兴奋,认为美国不再能围堵中国。

▎中国海洋战略新走向:航行自由促成远海护卫?

这些作为与中国在5月下旬公布的2015年版国防白皮书有类似之处。该白皮书首度指出,为了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其海军战略将从原来单纯的近海防御逐步转型为「近海防御、远海护卫」,并强调「维护战略通道和海外利益安全」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四大战略支撑之一。

中国强调维护战略通道与海外利益安全不是新鲜事。但上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沈丁立的说法,透露出美国在10月下旬派遣军舰以维护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之名,进入中国在南海南沙群岛的美济礁与渚碧礁等两座低潮高地人工岛周边12海里水域航行带来的新刺激。他说,中国这些作为只不过是重复美国早就做了150年的事情,即保护航行自由:

航行自由本为国际法的相关概念与规范,但是在沈丁力的话中反而成为促成中国海军战略进一步向外发展的动力,并且被赋予一定程度的权力政治意涵。这种观点在中国学者当中并不稀奇。澳洲国立大学国际关系学系研究员兼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云山讲座教授张锋就曾指出,中国反对无条件的「无害通过」、反对在专属经济区进行军情活动的传统立场正在转变,他认为这就是中国向美国的「航行自由」立场靠近,是中国迈向海洋大国的必经之路。

根据上述说法,国际法概念的航行自由俨然成为中国海洋战略扩张的主要推动力,传统的维护战略通道与海外利益都附属于其下。那么,海洋法果真能作为改变国家海洋战略的关键吗?如果这是可能的,其改变又能达到何种程度?

2012年中俄「海上联合-2012」军事练习;地点青岛。 图/欧新社

▎从欧洲近代史上的海洋自由原则冲突

中国在海洋史上并非第一个试图运用海洋法相关概念作为权力政治的一环,甚至作为国家海军战略转变基础的个案。历史上,「海洋自由」(freedom of the sea)对德意志帝国的海军战略转折中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最终演变为著名的英德海军竞赛。美国独立的成功更得力于欧陆各国与英国之间围绕海洋自由的争端,而美国在独立之后,在不遗余力推广海洋自由的意识形态之余,也将其与欧陆国家一样作为权力政治的工具。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著名英国外交官Eyre Crowe在1907年针对英德、英法关系和欧洲权力政治关连所提出的著名备忘录——《Memorandum on the Present State of British Relations with France and Germany》——中指出,对希望在大国战争中保持中立的欧陆国家来说,英国的绝对海军优势对其在战争中的中立权益与海洋自由的威胁,至少与法国过往的绝对陆军优势同样危险。他说,这是基于海权本身的特性使然;海权可说是所有滨海国家的邻国:

不过,尽管海洋上的权力结构比起陆地可说是真正的「单极」(unipolarity)结构(下表),欧洲历史上除了1780年与1800年的两次「武装中立同盟」(League of Armed Neutrality),算是比较直接针对英国的平衡行为外,并不像陆地上那样有多次的霸权战争。甚至也没有哪个欧陆国家的海洋政策目标是取英国的霸权地位而代之。这当然不是因为英国是当代国际关系学者所谓的「良善霸权」(benign hegemon),而是两种因素交互作用使然——欧陆国家对海洋权力政治的思维不同,以及英国进行海洋战争的特性。

欧陆国家「治海」能力的差别,取决于他们对海洋权力政治的认识程度;大部分欧陆国家以陆地思维看待海洋,远不及英国意识到「海只有一个」的体认。图为二战期间英国武装商船。 图/维基共享

就前者而言,海军战略学者罗辛斯基曾指出,欧洲历史虽然在近代以来深受海洋的影响,但只有英国了解到由于「海只有一个」(the Sea is all one),想要在海上获得绝对安全,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所有海域都居于优势,都能在战时掌握制海权,因此海洋只能容许一个霸权存在。

但是包括法国在内的其他欧陆国家无论贸易多发达、海军多强大、殖民地多广袤,对海洋权力政治的运作还是秉持「陆地权力平衡的思维」——即各国在海上的势力应该如同陆地的国家权力分配,是有「比例的」。

对欧陆的滨海强国而言,他们可以接受与其他滨海强国在海上共处的状态,只要彼此都能接受势力划分的安排。这与英国在其制海权思维的指导下,必欲拥有体系中最强海军并掌握体系内各重要海上遏制点的作为大相迳庭。法国在1840年代恢复与英国进行海军竞赛时表示,「其海军政策不是追求主导,而是防止海洋被支配」就是一个明证。

图/作者、转角共同制作图

▎海洋自由原则对海洋政治的影响:中立船舰、中立货物

依照欧陆国家这种海洋权力政治逻辑,他们在海上应对潜在霸权的方式也就是陆地权力平衡传统的结盟。Crowe在备忘录中补充指出,海洋霸权对其他国家的两大利益构成危害——作为「主要」利益的国家独立,以及作为「重要」利益的自由贸易。但是,如果其他国家的海上力量加总也无法与海洋霸权对抗,要如何以此防止霸权危害其他国家的这两大利益?其答案藏在英国对海洋战争的进行方式。

英国海洋战略学者Julian Corbett曾指出,英国在海洋战争中取胜的精髓不在于歼灭多少敌方舰队,而在于运用封锁与海上拿捕的经济压力制造和平,让对手接受英国的和平条件。但Corbett也很清楚,基于各国在海上都使用相同交通线的「共有交通线」(common communication)概念,海洋战争无可避免会遇到中立国的问题。「海洋自由」原则也就在此被赋予重要的战略与权力政治意义。

根据海军史学者的研究,英国与欧陆国家之间对于海洋自由原则的核心争论,在于后者希望借由限制交战国在海上战争中的拿捕权利并扩大中立国贸易豁免权利,来阻止英国利用其对海洋的支配,伤害其他国家的国家安全与贸易利益。而两者的冲突又因为第二海军国家法国持有不同的见解而复杂化。

1909年美国杂志《Puck》以卡通描绘二十世纪初欧陆各国的海军竞赛。 图/维基共享

在德国与俄国于19世纪后期崛起之前,海战中对船只与船上货物的拿捕存在「中立船舰、中立货物」(Free Ship, Free Goods),以及「敌舰敌货」(Enemy Ship, Enemy Goods)等两种见解。在1856年的「巴黎宣言」(Paris Declaration on Naval War)成立之前,法国对两种原则皆采取支持立场而英国皆采取反对立场。但法国以外的欧陆滨海国家与美国为求海上贸易不受战争影响,则采取最宽松解释:支持「中立船舰、中立货物」,并反对「敌舰敌货」。

对英国来说,反对这两条原则可以制造最大的经济压力。其他国家更宽松,也更符合「海洋自由」理想的原则,反而替英国的敌对国开了一扇门,让他们在英国的经济压力下还得以喘息,如此将破坏英国的海权威吓力,因为英国不具备可以单独在陆地上与其他陆军强国,打正规大型会战的地面力量。故若英国卷入与其他大国的战争中,而中立国乘机借此要胁英国放弃其海战原则,对英国是至为不利的——第一次武装中立同盟即利用美国独立战争的时机,迫使英国在战争期间放弃对中立国贸易的打击。

这次同盟获得的成功,对英国与欧陆国家都造成深远的影响。英国开始思考其海上政策的内涵不能再激起这样的同盟。而欧陆国家则了解到由于英国的力量根植于贸易,如果能组成联盟阻止它顺利进行贸易,将能对英国造成严重的伤害。这成为俄国、法国、德国,以及美国,在19世纪期间屡屡以此作为对抗英国的主要政策工具。最终迫使英国穷于应付,在国内本身自由主义浪潮的推波助澜下,为了避免俄国与美国、奥地利、普鲁士等国在海上联合起来,危害到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的进展,而在1856年的巴黎宣言中与中立国妥协,接纳以往强烈反对的海上经济战原则:

不过,尽管欧陆国家认识到这种联盟作为,在防止英国危害其海洋利益是有用的,他们仍很清楚,英国做出妥协的时刻如非其面临两面作战的可能,就是其海军力量处于相对衰弱的时刻(见上表)。

由于联盟的组成并非易事,而英国是否会遵守巴黎宣言颇值怀疑,若英国破坏巴黎宣言,那么其他欧陆滨海国家究竟是要遵循传统的海上权力平衡逻辑,还是要依靠自身力量来打破英国的压迫,在1870年代以后逐渐成为各国关切的议题,不仅促成法国少壮派的出现,也导致德国海军战略转变为发展强大海军来阻止英国对德国海上利益的威胁。

本文无意暗示中国的发展将走上与德意志帝国同样的道路与结局,但在思考在海洋对国家利益的影响越来越大的今日,或许我们能从历史得到什么样的启发。

图为美国独立战争中一场关键性的海战——《维吉尼亚角战役》;左为法国军舰,右为英国军舰。 图/维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