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取消新房限价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

10月9日,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新出让用地限价措施、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等五条措施。

《通知》要求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通知》明确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通知》还明确取消新出让用地限价措施。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设置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已出让用地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

《通知》要求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各区、县(市)因地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房票安置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强调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扩容增效,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认为,本次杭州新政的出台,既是对中央精神的积极响应和贯彻,也是杭州政府基于对市场现状的精准把控。本次新政涵盖了土地、新房市场,从多个维度打出“组合拳”,预计对杭州市场的活力将有较大的改善效果。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当前市场上有真实购房需求的客户减轻购房负担,将有效刺激部分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在加速房企库存去化的同时,全面取消限房价将会激发房企的拿地积极性,给品牌溢价能力和产品能力强的房企提供更多的操盘空间,给市场带来更多的“好房子”。

据此前报道,此前,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国庆前夕,一线城市均发布楼市新政,市场反应积极。国庆期间,反映购房意愿的看房量、到访量大幅上升。

在首付比例方面,深圳商贷首套最低首付比例调至15%,二套最低首付比例20%,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二套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5%。

上海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首套首付15%、二套首付25%;临港新区二套首付20%。

北京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下调至不低于15%,二套房贷由不低于35%(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0%(购买五环外住房)统一下调至不低于20%。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