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优化调整 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分值提高至80分
观点网讯:6月11日,“杭州公安”微信公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公告。
其中提出,自该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
被调整指标赋分要求:
(一)“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自购多套房不累加计分。
(二)“实际居住”指居住登记地址须与被赋分住宅地址一致。
(三)持有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
(四)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
(五)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口全部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
据悉,同一个申请人,多套房的不累计积分,两套房也只能算80分;非住宅类产权房不予计分;计算分值的房屋必须是实际居住,即居住登记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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