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不动产登记实现“带押合证”

“不用走解除抵押,再重新申请抵押的繁琐流程,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的“带押合证”政策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日前,河北省沧州宝丰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女士,在公司土地证和房产证双双抵押的情况下,成功申请不动产登记证,且当天申请当天拿证。

据王女士介绍,因历史原因,沧州宝丰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均存在抵押,致使原来的房产、土地分散登记迟迟无法统一。

“以往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需要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且无抵押。如果有将这两个证抵押贷款的情况,企业需先还清原贷款再办理。”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风建说,这样一来需要“过桥”资金,且环节多、手续复杂。

为此,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了“带押合证”登记新模式。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双双抵押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真正让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少跑腿”。

下一步,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简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出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新举措,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有温度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鲁萍、王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