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厂1号机运转执照今到期 明起进入除役期间

核二厂。(本报系资料照)

核二厂1号机自1981年12月28日开始商转,运转执照于今(27)日届期,并于明(28)日起进入除役期间,目前台电公司刻正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待通过环评且经原能会审查通过后,即可依法核发核二厂除役许可。

原能会表示,台电公司已于2018年12月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23条规定,于运转执照届期前3年提出核二厂除役计划,原能会并于2020年10月完成审查。目前台电公司刻正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待取得环保署审核通过之核二厂除役计划环境影响评估相关资料,并经原能会审查确认符合法规规定后,即可依法核发核二厂除役许可。

原能会指出,核二厂1号机因受限于用过燃料池贮存近满贮,反应炉内用过核燃料于停机后暂时无法退出炉心,原能会已参照国际间类似机组状态的管制作法及比照核一厂除役期间管制要求,进行核安、辐安、保安、核子保防、废料管理等之管制,并督促电厂比照运转期间品质要求,确保除役期间核燃料安全。

原能会表示,鉴于2号机运转执照2023年3月14日才届期,原能会已要求台电公司针对两部机组状态差异,分别对行政管理、实体屏障、程序书区分与差异训练等强化电厂管理作为,以确保2号机安全稳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