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碎念同乡险没命!胸口被刺一刀闪过心脏 失控男判囚8年

▲不满友人狂骂,拿刀刺进对方左胸险夺命。(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1名逃逸郭姓越南移工,今年4月间与练姓友人等4人在宿舍一起喝酒,酒酣耳热之际,不满练男一直骂他,气得拿出水果刀往其胸口猛刺,差点刺中心脏,愤而离去,练男当场溅血失去意识,所幸及时送医捡回一命,法院审理,郭男依杀人未遂罪判处8年,并于刑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判决书指出,这起杀人未遂事件发生于今年4月20日22时许,郭男与好友练男一起在杜男家喝酒,突然爆发口角冲突,郭男离去时看到水果刀,便拿刀往其胸口刺1刀,几乎深及心脏,造成气血胸,失去生命征象,经消防救护人员CPR急救10分钟后,才恢复心律,转院到秀传医院救治。

案经鹿港警分局移送侦办,练在警询时称「饮酒时我没有叫郭闭嘴不要讲话,平常跟他喝酒都正常没有什么问题,不知道他为何要砍我」。郭男则辩称,因为当时被害人一直骂我,离开就看到水果刀放在包包下面,就随手拿起刀子刺向对方「水果刀不是我的」。

被告辩护人向法官求情,他是逃逸外劳,并非恶意不自首不救对方,他才国中毕业,没有其他专门技术或证照,已婚,在台湾工作约1年5月,越南的家人有父母、太太、2个小孩分别为6岁、4岁,每月都要寄回给家人约8000元到1万元,实在无力负担被害人提出200万元损害赔偿,希望可以酌减刑期。

法官认为,被告仅因与被害人发生争吵,竟随手持刀朝被害人胸口刺入,险些丧命,酌减轻其刑,并无理由,依犯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应于刑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