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截肢女孩」雇主讲干话 议员提出6点质疑

28岁王女遭公司由文职调派至现场包装员,却在她发生意外截肢后冷漠以对,老板娘甚至开口「截肢而已,装义肢就能走」,引发众怒。(图/PTT)

苗栗某通运公司发生工安意外,导致28岁王姓女员工右腿截肢,事后却爆出一连串风波。苗栗县议员曾玟学也在脸书提出6点质疑,且就在高雄市劳工局对该公司进行劳检后,谢姓小老板受访时的几项回应让人无法苟同,甚至与事实不符。

首先针对谢姓小老板说,公司并没有要用1万和10万元打发王小姐,王小姐住院时,经理带着现金1万元去探望,是考虑其在医院食宿支用,而后续所有医疗费用和看护费,甚至疗养院的看护费及每月薪资,公司都有给付。对此,曾玟学昨(19)日在脸书指出,这些部份本来就是依法资方要负责的部份,不用说得好像已经很尽责或周到的样子,连这些都没办法做好才是大有问题,且职安署也指出,公司未足额给付失能补偿的部份,违反了劳基法59条,将依法处分。

再者,当初是否打算只给10万元和劳基法要求部分,接着就要当没事请对方回来,给最低薪资继续上班,这在劳资调解的时候都有白纸黑字记录,甚至签名确认。曾玟学说,这些他们手上也都有完整证据,请资方不要再继续说谎了。

第三,谢姓小老板说,若王小姐恢复良好,承诺会保障工作权,可以让她在公司工作到65岁,也提到发生意外的机台,有基本的sop的操作方式,都有教她,也有一些规定。曾玟学指出,保障工作到65岁的这个说法,当然是王小姐其中一个权利和选项,但更是公司一厢情愿找台阶下的说法,王小姐现在只想跟公司在法律和赔偿上告一段落,就不要再有接触了,她连经过公司门口都有阴影,根本不可能再为该公司工作。至于设备即便依操作要求,安全防护都是严重不足的,更何况也没有完整的职员训练,与其避重就轻的说这些,不如承认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改善并赔偿才是真的。

苗栗县议员曾玟学。(资料照/刘宗龙摄)

第四,谢姓小老板针对自己太太对王小姐说,「截肢而已不严重啦,装个义肢就能走了」、「你妈妈中风也走得好好的啊」,指出若这两句话造成王小姐困扰,公司很抱歉,这两句话事情,不要放在心上,并说明原意要鼓励王小姐截肢再装上义肢后,也可以正常生活,也要往后面的日子看,不要沉溺在截肢当中,所以做了一个比喻,告诉她你妈妈之前中风,现在也恢复的很好,强调并非落井下石。

曾玟学说,这些话当时听在王小姐耳里是多么讽刺且伤人,事后说没那个意思不要放心上,他不客气地说,「这就是在讲干话而已。」

第五,至于劳资调解时,王小姐提出要求2千万的赔偿,谢姓小老板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所以才无法接受,曾玟学指出,这数字非空口随便提出,王小姐目前28岁,就算以目前的薪资计算到65岁退休,就约莫1千200万,加上行动不便所造成的各项衍生费用、长期医疗支出以及精神赔偿,才会提出职灾补赔偿2千万的要求。且实务上,最后的判赔数字都会再打折扣,所以在谈判的时候喊到2千万,并非真是狮子大开口,而谈判过程也不是2千万跟10万两个选择,资方若有诚意,劳方态度也非不能协调,而这些在劳资调解时,其实都有记录。

最后第六点,职安署中检中心19日指出,18日派员至灾害现场实施复查,事先并未通知事业单位,复查结果发现仍有违反动法令事项,已依规定处以局部停工处分及裁罚45万元整,绝无所谓护航厂商情事。

曾玟学说,事实上,职安署中检中心在事发超过三个月后,才在媒体报导民代关心后,至现场复检,这个时间点已让人觉得大有问题,自己也是掌握消息真的有事先通知,厂内还有进行应对了,没有证据不会这样随意指控的。曾玟学也预告,除了事先通知19日下午会去检查外,还有说21日会再去检查一次,或许再次检查的时间会改变,但呼吁职安署要跟劳工站在一起,避重就轻的调查和放水的检查,只会让劳工的处境更加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