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按喇叭惹他不滿 煞車擋路、下車嗆叭三小 代價2萬5
詹姓男子不满在他后方开车的张男按喇叭,在车道上紧急煞车,阻挡张车前进,并下车对张说「叭三小」挨告。法官指出,詹男煞车让张车无法前行符合强制罪要件,依妨害自由罪判拘役25日,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基隆地检署起诉指出,詹男去年4月30日晚上10时许,驾车沿基隆市仁一路往月眉路方向行驶,在通过义七路口开到仁一路229号前时,不满在他后方开车的张男鸣按喇叭,在跨越两车道的位置紧急煞车,阻挡张男继续前行方向。
张男被迫停车后,詹男下车并走向张车驾驶座前方,对着张说「叭三小」。张男认为自己行驶道路权利受詹男限制报案,警方制作双方笔录后将全案送办。
检察官侦查后,依詹男供述及张男和詹车乘客证述,加上张男汽行车记录器画面等事证,认定詹男涉犯妨害自由罪并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审理时,詹男坦承犯行。
法官指出,刑法强制罪提是指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并非以被害人自由完全受其压制为必要。詹男紧急刹车,用车辆阻挡张男车辆行进之路,足以妨害张男通行自由,符合犯强制罪要件。
法官说,詹男是成年人,遇事应深思熟虑,以和平理性方式处置,却只因张男按鸣喇叭怒上心头,紧急刹车阻挡张车行进,行为不当应予责难。
考量詹男从警询、检察官侦讯到法院审理均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动机、手段、犯罪时所受刺激、与张男素不相识及高职肄业、业工及家庭经济小康等情状,法官判詹男拘役25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詹男不满后方开车的张男按喇叭,紧急煞车阻挡张车前进挨告。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依妨害自由罪判詹拘役25日,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