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媒谈京沪战罚单:锁喉=伸手推搡?CBA双标罚单究竟打了谁的脸?

在上海男篮晋级八强不到24小时之后,CBA公司针对京沪大战第三场比赛中的冲突事件开出罚单:上海男篮球员戴昊停赛2场、罚款5万元,北京男篮球员方硕停赛2场、罚款10万元,北京男篮球员曾凡博、范依铭、朱彦西和翟晓川分别停赛1场、罚款2万元。

消息一经披露,再次引发轩然大波,尤其是引起了上海球迷的强烈不满和声讨,认为CBA公司的处罚有失偏颇,而回顾本赛季此前的一众罚单,不难发现其中的一部分的确有存疑之处。

CBA公司近年来的罚单主要是围绕《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23条、第24条、第27条和第28条来进行处罚。

上赛季,在布莱德索和马泳的冲突事件的罚单中,CBA公司认定双方的动作为“布莱德索仍有挥臂动作,引发双方相互击打对方,给CBA联赛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根据第27条的“球场暴力行为”来进行处罚,对布莱德索开出了停赛4场、罚款14万元的处罚,马泳则被处以停赛4场、罚款10万元。

本赛季第11轮,北京队与天津队发生球场冲突,最终范子铭被认定为“情绪激动且有推搡动作”,而翟晓川则被认定为“使用不当动作”,两人的动作均“违反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3条来进行处罚,只分别处以4万元和6万元的罚款,不进行停赛。从慢镜头回放不难看出,翟晓川有明显的挥肘击打动作,致使天津队外援大卫·詹姆斯倒地,但却最终不了了之。

本赛季第17轮,山东队球员张辉在防守过程中从身后将深圳队外援达里尔-梅肯推倒,造成其受伤,被认定为“违反了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停赛3场、罚款10万元的罚单。

本赛季第27轮,北京队与同曦队发生球场冲突,方硕临场裁判员鸣哨宣判后推搡尹椿文,被认定为“违反了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停赛1场、罚款5万元的罚单。从慢镜头回放显示,方硕明显击打到了对方球员面部,但并没有和上赛季的布莱德索一样被认定为“球场暴力行为”。

本赛季第29轮,上海队球员任骏威挥臂击打同曦队球员魏一头颈部,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了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停赛2场、罚款10万元的罚单。

本赛季第31轮,江苏队与吉林队发生球场冲突,倪永康与拉科塞维奇在临场裁判员鸣哨后,发生非必要的肢体接触,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了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两人停赛2场、罚款10万元的罚单。从慢镜头回放可以看到,两名球员均有挥臂击打对方的动作,和布莱德索的行径如出一辙,但最终同样没有认定为“球场暴力行为”。

本赛季第49轮,新疆队球员黄荣奇在防守上海队外援布莱德索时有伸脚绊、踢人动作,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了体育运动精神”,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停赛2场、罚款15万元的罚单。

而在昨晚开出的最新罚单中,方硕和戴昊的动作被认定为“双方有互相伸手推搡动作,造成事态升级,给CBA联赛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第24条进行处罚,开出了停赛2场的罚单。

不可否认的是,戴昊的处理方式和行为有不妥之处,年轻球员制止对方球员辱骂队友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但可以换种更好的方式去执行,毕竟“心可以热,但头要冷”,而最终他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但方硕如此明显的锁喉动作,理应是100%的“球场暴力行为”,为何却被判定为“伸手推搡动作”?这是球迷们不能够理解,也是不能接受的。

与此同时,有球迷找到了上海男篮与北京男篮第二场比赛中的画面,上海男篮外援培根在临场裁判员鸣哨之后,被对方球员范子铭和方硕同时进行推搡,好在培根在双方球员的劝阻下才没有让事态激化,而范子铭也最终被吹罚了违体犯规。

值得一提的是,在双方爆发冲突事件之后,相比于北京男篮多位球员从替补席冲入球场,上海男篮这边则在教练组以及几名老队员的劝阻下显得相当冷静,包括李添荣和刘梓鹏两名球员都及时被球队工作人员拉回了替补席。

两支球队对于球场冲突截然不同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但却招致了CBA公司同样的处罚标准——对上海久事队主教练刘鹏、北京首钢俱乐部第一责任人张云松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实属让人摸不着头脑。

回顾上述多个罚单,CBA公司界定“违反体育运动精神”、“严重违反体育运动精神”和“球场暴力行为”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否有用“口袋条款”(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词义模糊,概括性极强,没有明确限定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罚之嫌?为何同样的判定字眼却根据不同的条款去进行处罚?为何明显的恶意伤人动作却降格处罚?为何罚款的金额也不甚相同?看完只能说是一头雾水,不得而知,而这些问题得到答案的可能性也实属渺茫。

我们并不希望在CBA赛场上看到任何冲突事件的发生,也反对和谴责任何恶意伤人动作的出现,但希望CBA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开出罚单的时候,能够统一处罚的标准,保持其透明程度,维护CBA联赛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否则“给CBA联赛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仅是球员,同样还有自己。

(东方体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