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脱团越南旅客投案 移民署再公告4支专线电话

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大队长陈建成1日再度公告4支专线电话,再度呼吁脱团的越南旅客自行到案,同时也提醒若提供藏匿、协助隐避者,将涉及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陈麒全摄)

日前经由「观宏专案」入境脱团的越南旅客仍有过半以上人数失联,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大队长陈建成发出公开信,感性呼吁这些脱团越南旅客尽速出面自首后,1日再度公告4支专线电话,再度呼吁脱团的越南旅客自行到案,同时也提醒若提供藏匿、协助隐避者,将涉及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南旅行团日前入境台湾后,发生旅客集体脱团事件,目前移民署与全国各地警察机关已加入积极查缉行列,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1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呼吁脱团的越南籍旅客主动投案,同时也希望认识旅客的亲友能告知,并协助投案。

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大队长陈建成表示,本次脱团旅客已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相关规定,目前已由司法机关侦办,自行到案者除了可以考量情节从宽处理外,经调查后也可早日返回越南家乡。

陈建成表示,截至今年1月1日止,目前脱团的152人中,已到案24人(查获15人,自行到案9人),为了呼吁脱团越南旅客尽速出面到案,移民署也制作中文、越语文宣,透过社群网路及通讯软体广为发送,请在台、越乡亲鼓励脱团旅客自行到案。

陈建成指出,本次脱团越南旅客虽事先取得来台签证,但集体脱团行为属于预谋非法犯罪,已经涉及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未经许可入国」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9万元以下罚金。

他也谈到,由于脱团旅客已涉及刑事案件,若提供藏匿处所、协助隐避者,恐触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众勿以身试法。

移民署也提供了4支专线电话,包括北区事务大队02-29611356、中区事务大队04-24725102、南区事务大队0988-955971、国境事务大队0933-090291,提供协助或报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