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00块买伪造机票及停航证明 越籍移工企图延长离台期限遭识破
31越南籍移工阮男因转换雇主未果,于居留效期届满后仍无返国意愿,今年春节前夕以1200元购入伪造机票及航班取消证明遭逮。(新北市专勤队提供)
31岁越南籍移工阮男因转换雇主未果,于居留效期届满后仍无返国意愿,今年春节前夕以1200元购入伪造机票及航班取消证明,企图蒙骗内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服务站人员,以获取延长离台期限,遭该站人员发觉有异,由内政部移民署新北市专勤队向航空公司求证确无阮男出示之机票号码及订位纪录后,全案移请台湾宜兰地方检察署侦办。
新冠肺炎期间,外国人在台居留效期届满或居留原因消失,如因航班限制无法如期离境者,得检具运输业者(含旅行社)原定航班停飞、取消、延后或减班等证明文件,向内政部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延长离台期限30日。
阮男为了滞留在台打工并与妻子团聚,因此自行透过脸书觅得1名年籍不详越南籍女子,佯称越南盾100万元(新台币1200元),即可获得机票及航班取消证明,阮男提供个人护照相片档,并请越南家人汇款后,该女子便回传机票及航班取消证明电子档。
阮男旋即将档案列印后,向移民署人员申请延期,惟移民署人员识破该证明文件为不实时,阮男仍嘴硬辩称不知情,最后无法顺利延期。
内政部移民署新北市专勤队队长庄懿强呼吁,请外来人口合法申请延长离台期限,若使用伪造、变造或不实证明文件提出申请,将涉及伪造文书刑责,恐面临最重3年之有期徒刑,另遭禁止入国最长6年,勿以身试法,本案移民署将持续向上溯源追查,打击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