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快、0403震灾重建条例院会「不予审议」 傅崐萁撤案改主决议

▲江启臣今日主持立法院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今(16日)原本要表决「0403震灾重建条例草案」及「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不过经过协商后,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撤案,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则在院会宣布不予审议,该案将改为主决议,建议行政院参考。

「零四零三灾重建条例草案」共三项主决议,第一,0403地震影响花莲甚钜,行政院自地震发生后,由院长成立灾后重建小组并担任召集人协调各部会,内政部「花莲0403花莲重建专案办公室」,匡列超过300亿经费投入复原重建。

主决议内容提到,花莲重建不能等,应从速、从优、从简,尤其是因地震受损之房舍。为使花莲民众尽速重建家园,在租金补贴、弱层补强、拆除重建皆投入预算补助,照顾花莲乡亲。

主决议内容再指,目前多数红单房舍已进入都更及危老作业程序,未来可得到容积奖励,以降低负担。如无意愿参加危老都更原地重建者,补助以原地原容积之兴建成本85%为原则,并为上限,其办法于二个月内订之。

第二,0403地震灾区住户房屋因地震毁损不堪居住,地方损失重大且经认定为红单之房屋,其拆除、运输去化之费用,依法由地方政府先以灾害准备金支应,其余不足部分应由中央政府全额负担相关费用。

第三,0403大地震造成花莲观光重创,为灾后振兴地方产业,以行政院已匡列之振兴预算由经济部、交通部与花莲县政府共同研议,经济部活络夜市商圈0.3599亿元、交通部旅游振兴12.71亿元,提出振兴办法,以促进活络花莲经济发展。

针对「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部分,主决议提到,为促进花东地区的交通安全及便捷,为带动花东产业的重要关键,并持续提供花东地区居民一条更安全便捷的道路。立法院决议,交通部尽速推动花东快速公路兴建,花东快速公路可行性评估,于今年8月份完成期末报告。

主决议内容指出,请交通部尽速完成审议程序,并积极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原住民部落咨商、建设计划审议、公务预算筹编、工程设计用地取得等作业,以法完成程序后尽早发包施工,前后期程以12年完工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