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国家公园溪降 6人惨吞罚单
有6人自组团队到玉山国家公园瓦拉米步道山风瀑布从事溪降活动,途中因溪水暴涨受困,6人被救出后,遭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依违反《国家公园法》规定,处1500元至3000元罚锾。(花莲县消防局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有6人自组团队到花莲县卓溪乡山风瀑布展开溪降活动,途中却受困湍急溪流,经山难救助协会及花县消防局人员分批救出,不过,因6人活动地点在玉山国家公园内,不可从事溯溪相关活动,玉管处已对6人各祭出1500元至3000元不等罚缓。
据了解,6人来自台北及桃园,平均年龄约30岁,在网路相互揪团,22日上午到玉山国家公园瓦拉米步道山风瀑布从事溪降活动,下午因溪水暴涨,太过湍急无法渡过宽约50米的河面,当时在附近训练的中华民国山难救助协会东区搜救委员会成员听闻呼救声,赶紧穿戴装备前往救援,并通报消防局。
消防局救难人员赶赴现场,其中3人已由协会人员救出,并带往安全地点,另外3人待援,经评估现场状况后,利用显露沙洲地形,以单人渡河方式接触受困者,接着再透过抛绳袋、V型架设及钟摆方式,帮助3人脱困。
不过,山风瀑布位在玉山国家公园瓦拉米步道上,除须事先申请入园,依《国家公园法》规定,未经核准,禁止在指定以外地区溯溪等活动,违者可依法裁处1500元至3000元罚缓。
玉管处副处长邦卡儿.海放南表示,玉山国家公园因溪谷与溪流较为危险,不论有无申请,均禁止从事溯溪相关活动,6人已明显违法,已分别对6人开罚。
消防局指出,近期溪降风气盛行,事先应依规定申请,衡量自身能力并确认个人装备齐全,入山前需确认天气状况,如天候不稳应取消活动,避免憾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