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男喝醉路倒「颅内出血」身亡 疑遭殴打致死警逮2酒友
游、陈男子与陈姓友人酒后起冲突,涉嫌殴打对方以致伤重不治,最后遭警方拘提到案。(新城警分局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游、陈男子与陈姓友人酒后起冲突,过程除殴打对方,还持猎枪对空鸣枪。(新城警分局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秀林乡23岁陈姓男子日前酒醉路倒,经送医救治竟发现其颅内出血,伤重不治,新城警方认为死因不单纯,调查发现陈生前与陈姓、游姓2名友人饮酒,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还有人持猎枪对空开枪,全案依杀人罪、伤害致死等罪嫌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游男声押获准,陈具保10万。
陈男上月29日凌晨2时许,被人发现倒在秀林乡富世村某民宅前,警消获报赶抵现场,发现陈头部有明显外伤,且失去意识,赶紧送往慈济医院救治,却发现其颅内出血,伤势严重,最后不幸在8月1日凌晨2时宣告不治。
新城警分局局长吴思翰表示,陈男看似酒醉路倒,但警方怀疑案情不单纯,组成专案小组展开调查,经调阅监视器、访查被害人亲友及附近目击民众,得知陈男案发前,跟朋友在崇德村一带饮酒,过程中与28岁游姓、31岁陈姓男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游男更一度持猎枪对空鸣枪。
据悉,陈男在冲突过程受伤后,由附近邻居搀扶回家,但游与陈怒气未消,再度上前把人拉到路边殴打,发现对方失去意识后,赶紧遗弃路旁逃离现场。
经新城警方报请花莲地检署指挥侦办,今天凌晨0时30分许,持检察官签发拘票,拘提游及陈两人到案说明,警询后,依刑法杀人罪及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花莲地检署表示,检方今天上午9时相验死者遗体,下午5时30分召开侦查庭讯,谕知游男声押禁见、陈男具保10万元,涉犯罪名为杀人罪、伤害致死罪,经花莲地院稍早召开羁押庭,最后裁定游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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