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消防救灾英雄「兼职」诈骗 专门负责跨国洗钱遭判刑停职

任职花莲县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队员李坤龙,涉诈骗洗钱案遭判刑,停职中。(翻摄脸书)

任职花莲县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队员李坤龙,涉诈骗洗钱案遭判刑,停职中。(翻摄脸书)

在花莲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任职的队员李坤龙,涉入充当大陆诈骗集团在台湾的洗钱角色。高雄市检警循线查知后,对于119勤指中心成员居然是诈团台湾成员,都直呼「太夸张」。根据高雄地院判决,将他依诈欺、洗钱等罪处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诉。对此花莲消防局说,李坤龙一再喊冤,先停职查办中。

高雄检警调查发现,李坤龙近年在某手机通讯行兼职,研判可能因维修手机,购买手机零组件之便网路认识大陆诈骗集团干部,之后成为大陆诈团在台湾收水干部。追查后发现,赃款分批汇入李坤龙2个帐户,隐匿诈欺犯罪所得去向,他再以转汇兑换地下汇兑方式,把赃款扣除自身报酬后,再交给大陆诈骗集团。

根据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决,李坤龙虽然坦承非法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犯行,却矢口否认有从事诈骗,辩称不知道这笔钱跟诈欺犯罪有关,不过法院仍以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非法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月。

李坤龙于2007年10月29日分发至花莲县消防局救灾救护第三大队东里分队担任队员,2012年11月调任消防局救灾救护指挥科,负责勤务中心派遣台工作。

花莲县消防局代理局长吴兆远表示,当初检调到李家直接把人带去讯问,李坤龙喊冤,称帐户借朋友被盗用,没有参与诈骗案,也没有被检方收押,加上态度很坚定,因此相信他没有犯案,依法李坤龙于今年4月1日先停职查办,已停职8个月。若未来司法判无罪定谳,才可提出申请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