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手机3分钟!督察员站旁边都没发现 摸鱼警遭记2申诫

李员于九合一大选当日担任警卫人员,期间2度擅离值岗,大雅警分局陈姓督察员发现,建议核予申诫2次惩处,后经分局长批准。(图 / 中时资料照)

台中大雅警分局警备队一名李姓员警,于去年九合一大选间担任警卫勤务,但陈姓督察员同日2次发现他擅离值岗,躲在投开票所内滑手机,以至于督察员一旁观察3分钟之久,李员均未有所察觉,后予以记申诫2次。李员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酌其全神注视于手机萤幕,明显怠忽职守、未保持警觉,最终驳回其诉。

判决指出,李员于2022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选当日,担任投开票所警卫人员安全维护勤务,由于期间2度擅离值岗,甚至未有保持警觉,后由大雅警分局陈姓督察员发现,建议核予申诫2次惩处,后经分局长批准。

李员不服,提起复审,后经复审决定予以驳回,于是再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李员表示事发当日上午8时许,由于投开票所外无可遮雨位置,且他如厕全程不到2分钟,并未出现陈姓督察员所称离岗5分钟的情况,并强调他当下使用手机,是为了查看勤务群组有无人事命令的公布,并无观看影片或玩游戏。

李员进一步说明,陈姓督察员进入投开票所后仅称他的鞋子颜色不符规定,且因玩手机,可能予以处分等语,并未出现督察员所述「站在外面观察3分钟,他皆未擡头观望」的情形,也无法理解督察员所称的3分钟如何计算,以及当时为什么不走近他身边确认使用手机的状况,甚至拍照或录影。

对此,大雅警分局抗辩,称李员大选当日于新田社区活动中心服勤,经督察人员8时15分许发现他未在投开票所入口处执行安全维护工作,询问在场选务人员及协勤民力,均未有人知悉其去向。直至5分钟后,李员终于现身,督察员随即告诫他不得任意离岗。

大雅警分局也表示,陈姓督察员当日下午2时39分许再次前往,又一次发现李员擅离值岗,进入投开票所内竟看见他坐在椅子上滑手机,该处为往来民众一览无遗;另督察员甚至在旁观察3分钟,李员均未察觉,此一幕也经督察员拍下作为证据,予以记2申诫,认定并无违误。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依据督察员报告所见情形、现场实况照片等证所式,确认李员事发时坐在投开票内左侧角落的椅子上,侧身倚靠椅背,均全神注视手机萤幕,且背向领票登记处、投开票箱、,不但未及时察看并掌握投开票所外四周30公尺内之动态,更全然未理会投开票所内之现场状况。

另法院调查,投开票所前设有走廊,上方设有雨遮足以避雨,认为李男此部分之主张,属于避就之词,未有采取,最终认定他怠忽职守、违反勤务纪律,大雅警分局记2申诫无违误,判处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