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议会修订议事规则 重大县政首长需出席报告
县长徐榛蔚表示负责,将「厚厚一本」施政报告逐字念完。为此议会柔性限缩本届县长施政报告「30分钟」。(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议会本届首次定期大会将在下周一展,为期一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议会定期大会将于4月24日开议,因今年2月召开临时大会时,县长、副县长未到会说明,被认为规避监督,因此无党籍议员杨华美提案增订议事规则,就重大县政事项,必须到会报告;议事组主任余玉琳说,并非花莲首例,双北已经行之多年,也没有罚则,县府为此表达「尊重」。
花莲县议会第20届第一次定期大会将从4月24日起开议,到5月23日为期1个月,24日下午由县长徐榛蔚施政报告,之后各局处工作会报,5月2日至17日为总质询,最后审查府会所提各项议案。
这次定期大会审议县府提82案,加上上次临时会延审57案也将排入这次议程,共有100多提案待审议。
本次定期会,县议会针对县长施政报告、局处首长工作报告做出时间规范,分别限时30、20分钟。因为之前定期会施政报告时,县长徐榛蔚多次将厚达万字的县府施政总报告「逐字念完」,花了好几个小时,为此议会秘书长陈德惠说,有议员反映,希望能有更多时间双向沟通,并非限制县长施政报告时间。
花莲县府与议会关系紧张,今年2月县议会第一次临时会时,有议员质疑县府去年执行建议补助款顺序等,要求县长徐榛蔚、副县长颜新章说明,但两人都未出席,议会认为县府不尊重民意机关、规避监督,议长张裁定「延审」,致使县府所提57项共4.5亿元提案未能完成二、三读,府会之争也让这次定期会受到高度关注。
为此无党籍党团总召杨华美也提案,修花莲县议会议事规则49条之1,要求「遇有县政重大事项发生时,县长、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机关首长应到会提出报告」。议事组主任余玉琳说,该案已通过程序会,将在周一上午排入一读会,二读通过将报内政部备查并函报县府,此案援引双北行之有年的议事规则,并非独创,也没有罚则。
秘书长陈德惠则说,因为就议事规则,府会互动就是要互相尊重,县府有义务到议会报告,如首长未到,就是政治责任,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也说不过去。
传出县长徐榛蔚将在大会开议「请假」,25日凌晨将搭机到新加坡参加食品展、观光及通路招商,预定出访行程4天。议会表示,定期会包括施政报告、总质询议程,县长需出席,若无法出席必须在3天前请假。依县府排出访行程,县长拟24日施政报告后再出访。
针对议会修改规则以及县长施政报告发言时间,县府强调,「县长非常尊重议会,一定是完成施政报告后才出发」,但对于议会要限制县长施政报告时间为半小时,县府行政暨研考处长吴昆儒认为「定期会一年只有2次,议会却没给县长足够时间报告,并不合理」。不过仍尊重议会决议。